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女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离婚的方式如下: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方式如下:
(1)写民事诉讼状,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诉讼请求;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当事人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当事人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后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当事人一方可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