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费是由房地产中介机构按统一标准收取的,收费应公布明码标价。中介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的1%至2%,但没有统一规定,按行业惯例收取。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有不同的收费标准,租赁按成交租金的半月至一月收取,买卖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至2.5%收取,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法律分析
二手房中介服务费用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该是在其经营场所或者是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它的收费项目、计费方法、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
1、所谓的房屋中介费就是房屋中介公司进行房产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用,服务费是由出售方和购买方都需要向一方中介方支付的。一般来说,中介费是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但是中介服务费在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照业内的习惯来收取。
2、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议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代理,收费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拓展延伸
二手房中介费的支付方式和常见问题
二手房中介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中介费,也就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另一种是由买方独自承担全部中介费用。具体支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常见问题包括:中介费用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支付方式是否可以灵活调整?中介费用是否可以议价?是否可以选择不使用中介服务而省去中介费用?买方和卖方对中介费用的支付责任有何法律依据?在购买二手房时,了解和解决这些常见问题可以帮助买卖双方更好地理解和协商中介费用的支付方式。
结语
二手房中介费的支付方式多样,常见的有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费用或由买方独自承担全部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协商确定。在购买二手房时,了解和解决常见问题,如费用确定、支付方式调整、议价、省去中介费用等,有助于买卖双方更好地理解和协商中介费用的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