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借款人抵押资产后,如若发生诉讼纠纷,应尽可能提前预防和避免资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等行为。借款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尽可能避免诉讼的发生。若已陷入诉讼,借款人应及时联系律师,要求法院制定拍卖保全措施,或进行裁量裁定。同时,借款人可采取转移、转移财产的方式,将资产转移到信任的朋友或亲戚名下等措施,保证资产不被查封和变相拍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法》 第四十条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在审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债务案件时,对涉及抵押、质权或者其他担保物权的,发现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担保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担保人担保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保全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执行法院应当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限期向人民法院起诉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