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信用贷最高能贷100万。
法律依据:《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起点为2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五条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额的确定:(一)以存单、有价单证质押申请贷款的,借款额不超过质物价值的90%,且贷款最高额为100万元。(二)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借款额不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80%,且贷款最高额为100万元。(三)以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最高额为50万元;以有担保实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最高额为20万元;以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最高额为5万元,且不得互为担保人。(四)以个人信用申请消费贷款及包括信用贷款的综合消费贷款的,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信用贷款额不得超过其年收入的2倍,且不得超过20万元。评分80(含80分)-90分的,信用贷款额不得超过其年收入的1.5倍,且不得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