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法合理的拆迁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张贴强制拆迁公告;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等。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
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
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