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的最基本原则:
(1)遵守公司章程的原则;
(2)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的原则;
(3)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的原则;
(4)适用普通变更程序的原则;
(5)其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