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对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并组织参加各种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养成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工作目标
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真正地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
三、工作措施
1、家庭,生活安全
(1)在家不要触动正在使用的高压锅的安全阀,更不要在压力阀上压重物或打开锅盖;
(2)不要乱动煤气罐,发现家里的煤气漏气,应立即关紧总法门,并打开门窗。
(3)不要用湿手触摸电器,不要乱动开关、插座、电灯泡等。
(4)夏天到了,不要用手去摸电风扇的叶面。
2、交通安全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靠右边走,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追逐。横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
3、放火安全
(1)易燃的物品不要放在炉火旁;不要用电炉取暖;蜡烛要及时熄灭,以免火灾。
(2)不论在哪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清着火的地点什么物品着火等。
(3)不要玩火柴、打火机、更不要背着家长和老师去做玩火的游戏。
4、组织学生观看《小小律师》,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节假日生活的指导等,做一个遵纪守法、文明合格的小市民。
5、通过《小学生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同时利用黑板报、演讲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强对课间纪律、午间纪律、放学排队纪律等各项规定的宣传。
6、关注弱势群体,做好特殊家庭学生的道德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平时多接触、多了解、多谈心,强化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切切实实把工作做实,防止违法犯罪及重大违纪事情的发生。要关心外地民工子女的学习与生活,给他们多一份关心,加强对他们道德行为的教育与指导。
7、抓好食品安全、 教育学生不吃三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