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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员工不允许离职,离职时工资扣一半

2023-09-23 来源:华拓网

法律分析:试用期辞职扣一半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通常需要劳动者归还用人单位工装、作业工具等,依照用人单位的离职流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其合法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员工不申请离职,直接离职,怎么发工资

试用期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建议大家可以采取如下的方法: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首先,劳动者要确认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再次,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还应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知金。建议劳动者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员工突然离职扣工资吗

如果因为员工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试用期自动离职要扣工资吗

视情况而定,员工试用期自动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追究赔偿责任的,这种情况可以扣工资,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则不扣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说不允许离职,说必须提前一个月离职,还说不按时间离职会不发工资,直到手续完成

法律分析:试用期间提前 3天通知工作单位既可以离职,工资的支付可以先协商,不成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期间,提出离职,以协议相威胁不给离职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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