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济南市电动车新标准

2023-09-09 来源:华拓网

法律分析:

2020年6月1日起不再办理未获得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