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家暂未发布2023年最新人口数据,但2022年末的人口数据已经发布。
2022年末,全国人口为141175万人,比2021年减少8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56万人,比2021年减少106万人;死亡人口1041万人,比2021年增加2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77‰,比2021年下降0.7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37‰,上升0.1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下降0.94个千分点。
2022年我国人口总量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出生人口减少。一是因为育龄妇女持续减少。2022年,我国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比2021年减少400多万人,其中21—35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减少近500万人。二是因为生育水平继续下降。受生育观念变化、婚育推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年育龄妇女生育水平继续下降。
第一名:中国、14.26亿
第二名:印度、14.12亿
第三名:美国、3.37亿
第四名:印度尼西亚、2.75亿
第五名:巴基斯坦、2.34亿
第六名:尼日利亚、2.16亿
第七名:巴西、2.15亿
第八名:孟加拉国、1.7亿
第九名:俄罗斯、1.45亿
第十名:墨西哥、1.27亿
1.出生率是指某地一年内出生人数与平均人口数之比。一般以千分数表示,说明一年内每千名人口中出生人数。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内出生人口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
2.生育率是反映育龄妇女生育强度的相对指标。它与出生率不同,出生率表明出生人数与总人口数的比例关系。出生率是把总人口作为与之相比的基础数据,但实际上只有育龄妇女才具有生育孩子的能力(不育症除外),因此,出生人数只与育龄妇女人数发生直接的依存关系。统计和研究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对于分析人口出生率变动的原因,研究人口再生产率的发展趋势,预测未来人口发展状况具有重要的意义。
生育率的计算可以根据人口统计的具体要求,分别采用一般生育率、年龄别妇女生育率、累计生育率、终身生育率、总和生育率等计算方法 [3] 。
3.总和生育率是指按某一年(或特定的某一组)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生育,同一批新进入育龄期的妇女经过整个生育周期以后,一生将平均生育的孩子数。总和生育率是一个以某一年为“横断面”的生育率指标,也是一个“前瞻性指标”,特点是向前展望,具有信号的性质。其计算方法是:
总和生育率=各年龄别妇女生育率的总和
4.死亡率是表明某一地区的人口在一定时期内的死亡强度的相对指标。通常以年为时间单位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内死亡人数÷该年平均人口数×1000‰
5.婴儿死亡率是指0-12个月的婴儿死亡数与0-12个月的婴儿出生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由于0-12个月的婴儿死亡数中,一部分是在本年度出生的,一部分是在上年度出生的,再加上一年之中,人口出生密度差别很大,不便计算年平均数,所以在计算婴儿死亡率时,分母通常用1/3上年度出生人数与2/3本年度出生人数之和。计算公式为:
婴儿死亡率=本年内未满周岁而死亡的 人数÷(1/3上年度出生人数+2/3本年度出生人数)×1000‰
6.自然增长率是指某地区某时期人口自然增长数与这一地区本时期内平均总人数之比,常用的是年自然增长率,通常用千分数表示,简称自增率。计算公式为:
自然增长率=年自然增长数÷该年年平均总人口×1000‰
7.计生率指某地区某时期(通常为一年)符合计生要求出生的所有活产婴儿数与该地同期出生活产婴儿总数的比率,以百分比表示。计算公式为:
计生率=某年内计划出生人数÷同时期出生总数×100%
8.节育率是落实节育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人数占育龄妇女人数的比重。其计算公式如下:
节育率=落实节育避孕措施的妇女人数÷育龄妇女人数×100%
不论落实措施是男方或女方,只要落实了节育避孕措施,均按女方统计。有的育龄夫妇原来采取的节育措施失效了,就应及时在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中减去,如果重新采取节育措施,就应计入新采取的一种节育措施。
9.独生子女领证率是指独生子女在十四周岁以下,其父母已申请不再生育的领证数,与已婚育龄妇女总和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独生子女领证率=已领独生子女证人数÷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00%
10.人口性别比例是一定人口中男性或女性的比,通常用100个女性对多少个男性的比来表示。计算公式为:
性别比例=男性人数÷女性人数×100%
11.人口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在一年之中这种变化是相当大的,有时为了统计的需要(如计算出生率、死亡率、人均产量、人均产值等),就必须用年平均人口数这个指标。这个指标所反映的是一年之中各个时点的平均生存人数。
一般计算年平均人口数,可以用年初人口数加年末人口数除以2的公式计算,即:
年平均人口数=(年初人口数+年末人口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