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布封的《自然史》以后,我认为自然界是神奇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里面讲述了人类史,地球史,动物史和矿物史等结合了丰富的事实材料,例如:人类史里面说了人类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智力和模样会怎么样,还有人的触觉,神经,大脑各个地方的联系,还有人的品种,黑人,白人他们的皮肤可能是某种基因或者天气的气候变成的。
动物史,里面中说了种属变种,例如:驴,它体内的脑子,心,肠道,肝脏等气官都类似于是马的气官,好像从马退化的一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类型的:山羊,如果一只公的山羊和一只符合的母羊就可以,和不符合的母羊就不可以。
自然界是神秘的,是奇妙的。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文学巨作《自然史》。这本书有三册,分别是人类史﹑动物史﹑和植物史这三个部分。
《自然史》这篇著作的作者是18世纪法国的一位物理学家——布封。他从大学毕业以后便一直从事博物馆的研究,花了整整40才写出了36册《自然史》。
在布封的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不仅如此,布封还把一个个小动物全都拟人化了,动物们赋有人类一切美好的品质,马像英勇的战士,不畏艰难地向前;狗像仆人一样忠心耿耿;啄木鸟像工人一样不分黑白地勤劳工作着。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作者文学的精髓,仿佛已经走进了这本书里,与书早已融为一体。
《自然史》令我百读不厌,书中的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可是如今人们砍伐树木,污染环境,生态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最后,我呼吁人们,一定要爱护大自然,让小动物们有一个美丽的生活空间。
暑假我读了一部文学巨作《自然史》。它包括动物史、植物史、人类史三大部分。
《自然史》的作者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是最早对“神学论”提出质疑的科学家之一。他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作,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
布封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动物们画像。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像忠心耿耿的义仆,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
植物虽不像动物那样有神经、有感觉,但它们也能通过自身的遗传变异,去适应逐渐恶劣的环境。正是被子植物的花开花落,把四季分明的地球装点得如此美丽。
人类创造出了肥沃的土地;曾经光秃秃的山顶已被葱郁的树木所遮盖;荒凉的沙漠变成了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人流穿梭;道路被开辟了,延伸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这些都是人类社会力量与团结的象征。
《自然史》不但百读不厌,而且是一本文学价值和艺术性较高的书。读过《自然史》,我被它独一无二的魅力所折服。《自然史》真好看!
很早以前,我就听说了《自然史》这本书,在前不久,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著名作家布封的作品,四个字:精彩好看。
这本《自然史》里讲的是关于动物的。没看这本书之前,我特别想了解动物,特别是狗,虽然我家曾养过狗,但我还想进一步的了解它,可没想到,这本《自然史》里就有讲狗的。
有看家狗和猎犬,当然,我了解的是看家狗。这里面说看家狗热情、温顺,只记得人们给予的恩惠。它们又坚忍谦恭,当遭受虐打时,从不恼怒,反而会更温顺地等待更大暴风雨的来临。我喜欢看家狗,除了它的外貌可爱,还因为它性格温和谦恭、情感丰富细腻;野狗则比较野蛮粗暴,甚至是凶狠残忍。看完这篇文章,我又证实了一个知识点:狗有一个天生的缺陷,它们没有汗腺,而且毛发又厚,这让它们身体的热量不能得以尽快散发。因此,炎炎夏日,我们总是能看到它们张大嘴巴,伸着舌头,气喘吁吁的样子。
这本书真好看,我要趁今天再看一遍!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自然史》。我觉得,他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有趣,更多的,反而是极其认真的叙述,这真的很让我反感。我最不喜欢这种书。但是,我还是粗略读了一下下。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综合了无数个事实,对自然界作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简介。破除各种宗教,把上帝从宇宙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
他坚持以他自己的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说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相似之处,地球竟然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然而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像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拥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经验。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理由,《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有些干巴巴的。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己的思想。
《自然史》虽然对各个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
224年前,一步描写动物史,人类史,植物史的著作问鼎文坛!带着丰富的情感和形象的语言散发出无与伦比的光芒,它是那样的令人无比向往,甚至比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还要略胜一筹!他就是法国博学家,作家布丰创作的《自然史》。
历时40年,耗尽了作者必生的心血,这部《自然史》被投入了太多太多无法衡量的东西了!虽然这部书出世时被大家否定,并遭到教会的围攻,但几百年还是有许多人支持这部煌煌巨制的!这本书综合了大量的事实材料,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地球的,人类及其他生命的演变历史,的确是一部流传千古的佳作。
《自然史》这部书有着作者的想法,它的存在让一些谬论无法成立,但也因此遭到教会的围攻,布丰迫不得已只好放弃自己的观点。但是,外来的压力并没有压倒布丰,他依旧用自己的精力去完成它。虽然很不幸,布丰没有在有生之年看到自己的书完美问世,但是他的徒弟帮助他编完了这本《自然史》,帮他完成了遗愿。
我认为,做任何事都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以及坚持不懈的精神。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成功,但如果不会坚持,半途而废的话,可想而知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世界上所有的知名人士,例如贝多芬,托尔斯泰,爱因斯坦………他们哪一个不是历经千辛万苦,困难重重才到达成功的顶峰的?哪一个不是用自己的能力战胜困难取得成功的?哪一个不是通过坚持获得成就的?他们用坚持在人类的历史上书写了光辉的篇章。人们看到了他们获得荣誉后的激动和喜悦,但谁有直到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和汗水!正是因为坚持的存在,造就了一批出类拔萃的成功人士……
记得上一次数学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道题目,未考之前老师就说非常难,现在一见果真“名不虚传”,题里融入了多方面的精元,有方程,有假设,连几何都出来了!哎,几何部分我学的最不拿手了!竟然还出现在这次考试中,哎,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做了!于是,我用老师的方法把题目大致算了一遍,“不怎么难呀!”我偷乐。果然,大约10分钟后,我把这道题做出来了!呼!如释负重啊!我看了一眼后面的王俊杰,他正一手做奋笔疾书状,一手托着头,表情严肃,眉毛挤到了一块,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看来正竭力在脑子里搜寻解题的信息,哪怕是瞬间一闪而过的亮光,也能重新燃起希望……
无奈,铃声终于响了,急促地催人交卷,考场也立刻变成散场的剧院,可怜的王俊杰迟迟不肯交卷,老师怎可让他继续答题?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手一抓,卷子就被夺走了!哎,可怜,王俊杰的脸上分别写着无可奈何和十二分的遗憾………他默默地收好书包,准备离场,我走到他身边“怎么样!最后一题做出来了吗?”他叹气:“没有,我用了老师的方法,可还是没能做出来!”“不会吧,我就用的老师的方法做出来的!”我纳闷。“不会呀,那我怎么没做出来?”他诧异。“你是不是做到转化那个地方没做下去?哎,那个地方还可以做下去的!”我叹息。“是嘛!哎!真倒霉!都怪我没有坚持!”他懊悔。
有时,坚持会让你成功!你会记得那一刻的荣耀,是因为坚持让你享受这份欣慰!所以,坚持是成功的必备因素!真正经历过困难取得成功的人不会忘了坚持……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
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
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自然史》的读书笔记
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写洪堡的文章,它诱发了我继续读《自然史》。
布封从一个名字转变为一个印象,源于一篇写狗的文章,出自他的《动物肖像》。
坦率地说,科普文能把人看哭,估计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美程度“。我想,兽类在这里可以换做“生命”。
让我们暂且放下“完美“的情感,纵观整部自然史。
这是涉及面极广的历史,囊括着宇宙向我们展示的所有事物。
四足兽、鸟类、鱼类、昆虫、植物、矿物,为好奇的人类描绘了一幅广阔的画面。这幅画巨大无比,好像而且确实是丰富至极。
自然人出外探索自然,越是无人越有惊喜,越是需要开发越是充满发现。
当世间万物的一些样品聚在同一个生长环境的时候,当人们第一次向这个装满了各种不同的、新颖的和陌生的事物的“仓库”看上一眼的时候,第一个感觉一定是夹杂着赞叹的惊诧。
也许你会从形状上识别一些,也许有的还知道生物性,人文学者可能会了解它们在历史和文学中的价值。
这些相互关联,将人们的感知从平面变为立体,从眼前伸向从前和以后,那么恭喜你已进入小而幸福的初级阶段。
最初每个人都充满好奇心,又容易对已知的东西心生厌倦。
除非保留着更珍稀的敬畏心,知道“自以为是”的知识需要不断进步更新,每一天才不是重复的片段。
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并不是靠训导产生的。
根本动力是得到启蒙的智慧。
人类不是自然之主。大自然通过自己的方法在运行一切。
当人们不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就会对它的多样性和繁复性感到无比震惊。
自然的杰作数不胜数,但那也只是人们发现的惊讶中的一部分。它的规律以及混乱,常态还有变态,似乎可能存在的都存在,不可能存在的也存在。
除了去追寻,去学习,保持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还能怎么做呢?
《自然史》一书收录了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式上的演说,题目《论风格》。
自然科学人如何论述文学艺术的问题,本身就让人好奇。
通过思考赋予想法更多的'内涵和力量,然后使用表达实现它们。——这是风格的基础。
当精神创作的成熟点到来,就会迫切地渴望实现创作,并在写作中感受到快乐。
想法轻松地流淌出来,下笔变得自由;快乐促生了热情,这种热情蔓延开来,赋予每一个词句以生命;情感与智慧交融,内容与文采并茂,贯穿思维和行文的始终,风格从此诞生。
从这个意义讲,自然的发现是源源不断的,思维和灵感是汩汩流动的,风格也从未僵化不前。
逐渐把“写“当做另一番自然。这个发现我极喜欢。
人与自然是发现和创作中永恒的主题。
只要谈论起自然法则,生物体,空间,物质,发展,时间,灵魂,思想,感情,激情,都会变得鲜活无限。
你知道自然史最好的一点是什么?
在不可见的、永恒的力量驱使下,大自然以不变的规则表现着。
人们看着眼前的景象就不免想到往古,又能联系现在通往明天。
当下的我们,亦包括在这广阔的诗篇。
“梧桐落叶”,不禁感慨万物兴衰之快,徒增伤感,但也感叹自然规律不可逆,这让我回忆起《自然史》中讲述的一幕幕。
《自然史》讲述了自然界中物种的方方面面。它是一本博物史,作者布封结合了无数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出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与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创见。
作者运用多种说明方法,带着亲切的`情感,用形象的语言去描述各种动物,使文章显得生动、有趣。《自然史》不仅有科学价值,还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艺术性。作者把原本单调的自然科学,通过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赋予人的心理,使他的说明文更具有散文的特征。
动物在他笔下的动物,具有人的特征。松鼠驯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忠心耿耿……它们都受到了作者的赞扬;啄木鸟像苦行僧一样辛勤劳作,得到作者的同情;海狸之间的和平共处,毫无争斗,引起了作者的向往;他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的暴君……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驴。作者运用了拟人化的手法,写出了驴被役使的命运。“我无法理解,人们为什么会歧视这种动物”,表达了作者对驴的同情与无奈,同时也讽刺了人们歧视的劣根性,从侧面赞美了驴的温顺与善良。我如果拥有一头驴的话,我一定不会虐待它,而会善待它,因为驴有着优良的品质,它善良、温顺、隐忍,在普林尼的《博物志》中就曾记载“当有人将驴和自己的孩子分开时,即使前面是熊熊燃烧的烈火,驴也会穿过去寻找自己的孩子”,一种可见的善良且有人性的行为。可现在,有些国家中还存在严重的种族歧视,这种歧视引起了民愤。人与人之间只是肤色不同,为什么要恃强虐待他们呢?古时候的奴隶制中万般歧视和虐待奴隶,我觉得奴隶和驴都是“同道中人”,受到歧视,让人心痛万分。幸好,现在我们的国家富强民主,我们再也不用担心被歧视。
读完《自然史》,我心中思绪万千,收获颇丰,人与动物之间息息相关,同时我也不禁感叹这自然力对自然界的影响与变化。
暑假我读了一部文学巨作《自然史》。它包括动物史、植物史、人类史三大部分。
《自然史》的作者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是最早对“神学论”提出质疑的科学家之一。他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作,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
布封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动物们画像。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像忠心耿耿的义仆,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
植物虽不像动物那样有神经、有感觉,但它们也能通过自身的遗传变异,去适应逐渐恶劣的环境。正是被子植物的花开花落,把四季分明的地球装点得如此美丽。
人类创造出了肥沃的土地;曾经光秃秃的山顶已被葱郁的树木所遮盖;荒凉的沙漠变成了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人流穿梭;道路被开辟了,延伸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这些都是人类社会力量与团结的象征。
《自然史》不但百读不厌,而且是一本文学价值和艺术性较高的书。读过《自然史》,我被它独一无二的魅力所折服。《自然史》真好看!
[自然史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自然史》,深有感触。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综合了无数个事实,对自然界作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简介。
破除各种宗教,把上帝从宇宙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他自己的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说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相似之处,地球竟然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然而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像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拥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经验。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理由,《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有些干巴巴的。
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己的思想。
《自然史》虽然对各个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
一直关注儿童的家庭教育。
虽然爱是所有婴儿都渴求的天然滋补品,爱是生理的需要,但必须哺喂给婴儿,他们才得以受教。物质继承物质,情感,人格,欲望全都来自肉体和化学成分。所以“好好教你的孩子……这是爱,是生理的需要,能感受到爱的孩子,是爱的丰富资助他生命中的每一项计划。孩童的自信来自感受到自己有价值,受到喜受,而很多讯息又来自婴幼儿期的拥抱,亲吻,抚触,亲密的身体接触。这也是为什么鼓励母乳喂养。生活中很多正在吃奶的婴儿有时会停下来,等待母亲拥抱他,抚慰他,和他说话,才能继续吃奶。要爱,就必须先被爱,感受到被爱,善待我们的天使,让我们享受他快乐的成长,也让我们享受做父母的爱的能力。
让患者抛弃童年时所学的错误,疏忽的教训,是心理治疗师最困难的工作。虽然说成人也能摆脱坏习惯或掌握新技巧,但却不容易。而在年幼时却最为容易印记父母赋予他的”文化“和”人格“。
父母多么重要,多么需要学习。古话说”一个好女人富养三代”,那是精神的富足。
″女儿夫妻俩天天不管两个孩子,自己出去玩,把两个小孩丢给我们,每天档口要做那么多事,还要照顾两个小外甥。昨天生气叫我老公'�x�,你再不能做老好人,自己天天忙得晕头转向,还要照俩个孩子,叫女儿带他们回自己家。’你知道那个大的听见了怎么讲'姥爷,你累了我帮你按摸,我长大了挣钱给你花。’那个小嘴巴可会哄人啦。“
″你们大人享受了天伦之乐,其实你老公有孩子在身边他做事不累的。而且你们那里天天有客户上门,小孩子也学会了跟陌生人交流,又能学到汽车的维修,天然的学习场所。””那真是你说的那样,我老公趴在车底下修,小孩子就在旁边递工具,还跟姥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叫我姥姥你别生气,我在这里不吵你。吃饭″自己来,不要姥姥喂”洗澡也自已去找衣服,生怕你要他走。”
孩子是我们的天使。愿他们沐浴在爱的光芒中。
这本书内记录着布封一生所经历的动物、植物甚至是人类。布封用毕生精力足足用了40年的时间写成了36卷巨册《自然史》其中在《自然史》中前半部分我最喜欢。
的是布封写的《马》布封用对比手法让马和驴进行比较,衬托出了马身是N型的,完美也衬托出马的贵族气质。故事中写到了马喜欢成群结队的生活,也写出了喜欢自由,在草原上无拘无束地奔跑,它们不用很好的生活,它们可以自己寻找食物,自由的在草地上跳跃,没有人类的拘束。它们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比在贵族皇家的宫殿里圈养舒服多了。它们没有人类的鞭打,就像在黑暗中出现的一缕阳光……
马儿天性豪放狂野,但不凶残不会欺负其它的小动物。跟其它动物相比,它们力气比较大。但马从来不会主动攻击其它的小动物,如果有其它小动物攻击它们,马也不会正面迎敌。
动物也有它们自己的生活,跟人类一样也有大自然的语言,都有
权利享受自由。人类不应该再伤害马了,应该还它们的自由!
《马》就像被赋予了人性的光彩,它像英勇忠义的战士,又像驯服诚实的奴仆,像豪迈狂野的游侠,又像典雅高贵的绅士。
《自然史》读后感
一本厚重的大书瘫倒到在我的桌子上,翻开来细细品读,画上一些记号,再回过头看两眼,望着折痕越来越多的大书,有没有让我留下什么然我印象深刻的故事呢?
自然史是作者布封历经55年的调查总结所获得的成果,里面讲述了大自然的一切,植物,动物,矿物……让人看不过来,而那充满诙谐的语言更是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还记得在动物篇里“狗”的那一段,讲述了关于看家狗和猎犬的习性。家狗活泼可爱好动,讨人喜欢,主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它都一清二楚,同时还能通过气味嗅出敌人的气味,这也就是为什么当陌生人经过时,家狗会朝他吼叫的原因;而猎狗则不一样,它们充满野性,经常表现出战斗欲望,且聪明伶俐,训练有素,能听懂主人的命令他们拥有敏锐的嗅觉,是猎人们的好帮手。同时,家狗和猎犬都有的共同点就是对主人十分忠诚。
说到“狗”,这让我想起了我家的家狗,与书中描写的一样,她有着香槟色的毛发,有着水灵而又浑圆的大眼睛,有着匀称的身姿,一次跳跃,一次翻滚都充满了灵气,且聪明伶俐,活泼好动,孩子般得粘人。她时常摆出一副细考的样子,歪着脑袋,禁止不动,这举动真是惹人疼爱。
还记得我曾经听到过一句话:“人类的一生,狗只是一小部分,而在狗的一生中,主人就是他的全部。”
这句话说得没错,家狗的一生默默追随着主人,乖巧聪明,就是受主人欺负也毫不吭声,也是默默的承受,从不会露出厌恶主人的眼神。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那被主人们遗弃的流浪狗,它们的心里是多么痛苦,多么难过。当看到一只被主人爱抚的狗时,它们的眼神里会不会流露出渴望和羡慕?
为了某个人默默承受,这一种高贵品质,也就只有狗了,多么可爱乖巧的小生物啊。但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里却都有“狗”字,而成语里一些带“狗”字的也都一些贬义词,例如猪狗不如,打鸡骂狗之类的成语,毫不吝啬对狗的`贬低。
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十分值得我们去思考。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狗是忠诚的,但又为什么会有这些词语或成语呢?真是令人费解。
也许因为家狗只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凶狠,让一些从未养过狗的人家对家狗产生厌恶之感。一些句子中,形容某人吵闹会说成“狗吠”,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
其实,狗对主人忠诚的程度远远令我们无法想象,在电影“忠犬八公”里,一只狗的主人因突发心脏病死去,这只狗却从未间断它的习惯――在下午时,到火车站等待主人下班回来,就算主人再也不会回来。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真实故事,也间接的证明了狗对主人的忠诚。
无论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在我心目中狗是我生活中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无法分开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忠诚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们是人类最重要最忠诚最不容易失去的朋友。
自然史读后感一:《自然史》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布封的《自然史》以后,我认为自然界是神奇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里面讲述了人类史,地球史,动物史和矿物史等结合了丰富的事实材料,例如:人类史里面说了人类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智力和模样会怎么样,还有人的触觉,神经,大脑各个地方的联系,还有人的品种,黑人,白人他们的皮肤可能是某种基因或者天气的气候变成的。
动物史,里面中说了种属变种,例如:驴,它体内的脑子,心,肠道,肝脏等气官都类似于是马的气官,好像从马退化的一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类型的:山羊,如果一只公的山羊和一只符合的母羊就可以,和不符合的母羊就不可以。
自然界是神秘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读后感二:《自然史》读后感(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