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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无抚养义务的父母的财产?

2024-07-16 来源:华拓网

无抚养义务继子女有继承权吗?只要扶养关系存在,无抚养义务继子女也有继承权。继承顺序按照《民法典》规定,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扶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包括经济供养和共同生活时间。继父母对继子女提供生活费和教育费,或与其共同生活3年以上,即形成扶养关系。离婚不影响扶养关系,继子女和继父母都有继承权。

法律分析

一、无抚养义务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无抚养义务继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只要扶养关系存在即可。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如何判定扶养关系

1、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者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达3年以上。这是客观因素的认定标准。

(1)继父或继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具体包括继父或继母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继父或继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承担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对继子女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帮助,在思想、学业上予以关怀、培养,包括对继子女在知识传授、技能训练、思想品德培养、身体和智力发展等方面的帮助、教育、保护和支持,均应视为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扶养的重要标志

至于共同生活的时间,有的学者提出继父或继母扶养继子女应达到5年以上才能认定其形成扶养关系。

2、继父母不仅对未成年继子女经济上的供养或劳务上的扶助应认定为形成了扶养关系,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继子女的经济上的供养或劳务上的扶助,以及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的经济上的供养或劳务上的扶助,都应当认定为其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父母离婚只是对抚养关系有影响,对扶养关系并不会造成确定的影响,也即对于继子女而言,即使继父母离婚了,抚养关系依旧是可以形成的,此种情形下,不管是继子女,还是继父母死亡,其他存活的主体都是有继承权的。

结语

无抚养义务的继子女不一定具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人顺序开始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再继承。在继承人范围内,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扶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包括继父或继母承担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与继子女共同生活达3年以上。对于继父母离婚的情况,抚养关系可能会受到影响,但继承权仍然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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