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这是需要学校内各部门联动配合的一项系统工程,只要学校上下团结一致、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监督奖惩到位,学校工作就一定会朝着规范、和谐的方向发展。
一、理顺职责、突出重点
办学行为不规范,从宏观的角度看,表现为一所学校某个方面的工作偏离教育的常态发展轨道,但探究其深层次的原因,确是学校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工作缺位、责任缺实的结果,所以理顺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是规范办学行为的首要条件。学校要在行政会议和教师会上对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进行理顺,和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明确部门和个人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同时在学校原有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着手将部门和个人职责以文字的形式进行确定。确保对部门和个人工作进行考核时有据可依。
二、健全制度、依章治校
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坚实基础,是学校内部的“法律文书”。怎样使学校制度从停留在纸上的、档案里的、从某种意义讲是供别人检查的内部资料,转变为真正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服务的规章制度。
1、学校党政负责人,对学校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确定了学校规章制度的编目
2、召开校务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进行讨论,在原宥规章制度上确定需要新增加的制度编目,力争在各部门范围内不留管理的空白、制度的盲区。
3、各部门分头修订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确定了以下原则:
一是发展性原则。修订制度,要充分注意深化教育改革这个背景,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有与现行学校工作不相适应的地方要进行修订,所有的制度要与学校工作的发展相适应;
二是继承性原则。修订的制度要以学校原有的制度为蓝本,尤其是那些在平时工作中运用的较多的制度,吸收好的,改进不足,要注意原有文化的延续和继承;
三是可执行原则。要减少制度中空乏的语言、无力的宣教,要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四是科学性原则。制订学校的规章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制度内容的科学,要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五是人本性原则:学校的规章制度规范的是学校的事,最终的指向是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制定修订制度时,一定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规划。
4、待原则制定修订完毕后,经过教师广泛讨论,职代会通过。这是制度制定修订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这也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切实体现。制度的最终执行者是教师,任何没有通过学校教师讨论认可、达成共识的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它的合法性,最终也难达到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目的。
三、完善措施、透明程序
在学校规章制度中,有相当部分的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考评、执行等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操作性很强的办法措施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做支撑,也不能充分发挥制度的功能,达到规范办学行为的最佳效果。这就要求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教师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班主任考核办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办法、三好学生的评比办法等一系列办法措施进行增加修订,使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四、政务公开、阳光行政学校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政务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师、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教育的各项政策以及涉及到教师、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来自校园内外各方面的监督。
1、坚持学校党政班子议事制度。重大经费开支、教师聘任调配等重要问题一律要经过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做到不上会的事项不实施、不公示,作为一条组织原则贯彻执行。
2、健全公示的途径,通过校务会、教师会、网络、公示栏、宣传栏、通知等方式,将学校及各部门需要公示的内容通过不同的途径告示到相关层面,坚持做到将需要公示但没有经过公示的事项视为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师德、优化队伍
规范办学行为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工作,无一不与学校的师德师风息息相关,师德师风建设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系统工作的总纲、是规范办学行为的关键。从某种程度上说,师德师风是一所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基。望都中学有着良好的师德师风,望中人通过自己的工作实践诠释着“修德敬业”的立校之魂。但不难看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规范办学行为出现了一些新要求,与个别老师过去的传统观念、思维理念,势必导致工作中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教师的师德师风工作,除制度保障、学习提高、调查问卷等措施外,我们将师德师风情况作为教师考核、聘任的重要依据,重大情况和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以达到优化队伍、提升素质的目的。
六、形象监督、规范提高
规范办学行为既是自身需要,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非常重视老师和社会的意见,非常重视办学行为的自我反思。在规范办学行为的过程中,没有偏离固定轨道固然最好,但偏离后能自查自纠、自我整改也很可贵。学校应该通过三种途径来接受学校内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促进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化。
1、设立校长信箱,建立档案台帐,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通过这一措施,接受来自学校内外的意见和建议。
2、聘请规范办学行为的形象监督员。可以聘请离退休教师、乡村干部、学生家长代表、村民代表作为学校工作的监督员,随时反馈他们听到的、看到的、收集的事关学校声誉和形象的问题。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学校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答复,使确定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3、健全职代会制度。进一步规范职代会程序,可以将离退休教师代表列如参加职代会的对象。通过职代会的前期工作,广泛征集教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职代会,使件件提案有答复,条条内容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