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火灾
1.2 事故发生区域
主井驱动机房。
1.3 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不受季节影响,强力胶带机,接头开裂,钢芯断股,皮带打滑.导致断带、磨擦而引起火灾,以及发生电器火灾,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也会涉及井下人员及设备安全;影响整个矿井安全生产。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火灾事故发生前会有浓烟和异味产生等征兆。
1.5 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事故可能引发中毒窒息、井下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 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 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 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 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 人员职责
2.3.1 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 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 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 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 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 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 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 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 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 应急处置措施
3.2.1 控制室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利用控制室内的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然后根据火势情况利用消防沙灭火。
3.2.2 发生油类火灾时,灭火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灭火自救。
3.3 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 】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 注意事项
4.1 发生火灾时应先断电再进行救援工作。
4.2 电气类和油类火灾严禁使用水灭火。
4.3 当火势较大无法救援时,应当立即撤离并请求外部援助,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4.4 救火时,人员应当站在进风流中。
4.5 使用灭火器前应先拔掉保险销,使用时握紧喷嘴,向火源根部喷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