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害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但需注意,上诉或再审的范围有限,只能就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错误等问题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和被害人对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和被害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总之,被害人可以通过上诉或申请再审来对判决结果进行申诉,但申诉的范围有限,需注意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