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细致的市场调研,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同意加入Bouquetslove花之恋连锁销售体系,双方就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省级总代理资格
乙方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资格,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愿真诚与本公司合作,共同开发香熏市场并取得双赢成果。
二、经营省级总代理资格
乙方提供合法经营场地及相关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乙方承担装饰,布置出样所需的.展示架等展示用品(按实际发生日算),招牌内容必须依照甲方提供的内容制作。
乙方需向甲方进货, Bouquetslove花之恋之系列产品一套,按实际发生日计算10万 元以上,甲方以全国统一零售价按特许省级总代理之折数供应给乙方产品,乙方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或征市级代理商及加盟店之业务。
乙方需支付甲方保证金10000元及品牌加盟金4000元,甲方提供乙方各系列产品目录,促销宣传等。
若乙方违反全国统一销售制度,一经发现,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停终止供货及最终取消其销售及代理资格。
乙方须在半年内征设15家以上之连锁专卖店或6家市级代理商,或再进货达20万以上,则为达成指标。按进货总业绩3%奖励。
若乙方在6个月内未完成指标,则视为放弃下半年之总代理资格。(每半年评估一次)
乙方按全国统一零售价及正当营运征市级代理商及加盟店,若违反一经发现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及取消乙方所有资格。
乙方征市级代理商及加盟每增设一家,甲方得向乙方收支品牌加盟金之4000*50%。
三、商标权之使用Bouquetslove
甲方授权乙方所属店面以Bouquetslove花之恋图形及文字注册商标为悬挂招牌,并同意乙方使用Bouquetslove花之恋及文字注册商标,作为销售产品和促销广告宣传用途。
乙方店面租,装修,设备产品流动资金及辅助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单位,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经营中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四、培训方式
经营期间,甲方免费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提供装修布置,市场统一品牌形象和统一装修之设计等服务。在经营期内,因乙方申请,甲方将派出专业技术销售顾问免费辅导乙方,引导乙方步入正常销假售轨道。(甲方培训指导师发生之食宿费及来回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区域保护
为确保各区域零售的利益,乙方所设之专卖店不得超越该代理区域范围内,经发现视为违约。
六、甲方广告支持
甲方将依照区域性媒体投入相应的广告支持。(按市场拓展计划投放)乙方将配合甲方针对目标消费群展开相应的促销活动。
甲方不定期发布企划资讯(简报形式),提供各连锁店的销售经验,以为交流。
七、连锁经营市场管理
乙方愿意遵守甲方全国统一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如有违反下列市场管理条件,均视为乙方自动弃权行为,对于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保留其诉诸法律的权利:任何有损于甲方企业或相关产品形象的言行。扰乱全国统一市场,搞不正当的低价竞争或违法的经营及窜货行为。销售未经Bouquetslove花之恋授权之产品,(指同类产品)。违反甲方价格管理体制,低于统一售价8折销售甲方产品(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促销活动期间除外)。
乙方所属区域20%以上市级代理商专卖店有上述(1—4款)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乙方有上述(第七条1—5款)行为视为乙方违约,所缴交之保证金,甲方予以全额没收,作为违约赔偿,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及最终取消其经营资格,乙方不得有异议。
八、奖励措施
1.全国省级代理有十家以上,则实施每半年评选一次绩优,按销售业绩及规范执行为标准,当选之总代理将得到该总代理每月平均进货业绩的5%奖金以为奖励,由甲方提供。
2.对于举报违反市场管理有功者,经查实后,一次奖励1000元人民币。
九、付款条件
乙方每次补货需到甲方指定仓库补货,款到在72小时之内发货,甲方不得籍故拖延。
如因交通因素,甲方代办货物运输,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按实计算,款到发货制度,乙方须在货到24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甲方到货情况,并确实点收,如一次出货金额超过6000元以上,运费由甲承担,空运或快递则由乙方自付。
十、退换货原则
退换货以不污不损为优先考虑。甲方保证其商品质量如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无条件退货(乙方须原包装退还).如因第三原因造成产品损坏(货运公司…等),其损失将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首批进货于3个月内,乙方可提出30%换货(须为无补过货之产品)。滞销产品于3个月内,可经双方协议折价换货。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结束本协议,若有一方有违约行为,则应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十二、终止合约
1、乙方在1年后自觉达不到代理条件,亦无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约。
2、乙方无条件办理所有专卖店合约书之转移,并将乙方所收取之品牌加盟金全数转移甲方(不计利息),甲方则将乙 方所缴之代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改签市级专卖店亦照上述第1条办理。
十三、本合约采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约未订事宜,可签订补货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协议,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附件:各产品统一零售价格表及折数表。
十六、代理销售区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