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银川市民生街投资皇室假日美容院,项目周期为 五 年。
其中:甲方投资占双方投资总额的 50 %,贰拾万元;乙方占双方投资总额的 50 %,贰拾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和时间
乙方应在本投资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投资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第三条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其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项目的利润的50%,分担投资项目50%,的亏损。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相关证照的办理;
4.2 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事务执行和管理;
4.3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分配利润。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乙方应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将投资甲乙方拟总投资 肆拾万 万元人民币,在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5.2 乙方不得擅自干涉甲方对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但有权对财务信息进行查询和质问;
5.3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参与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启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视同甲方违约。
6.2 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将投资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迟延一天汇款,应按照乙方投资款总额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6.3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应在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经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