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餐饮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58117¥大写:五万八千壹佰壹拾柒
2、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确定付款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第三条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按以下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2、交货地点:甲方负责将货物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
接货人:电话 :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乙方负责装货费用,将所有设备装置甲方提供车辆上为准。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5、正常交付使用后乙方将不再承担维护和修理的义务。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现金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