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从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过注册登记的新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等和挂车、摩托车)。
三、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示范文本原有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