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年审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