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结合我镇附属山村幼儿园实际,特拟定此招募方案。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或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中专(中职)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招募名额:本次招募志愿者22名(编制外),全部派遣到各山村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二、服务期限
本次招募的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服务合同自然解除(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合同自然解除)。
三、招募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首先对上一轮服务的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本人自愿的优先招募;还有空佘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后招募。确定了招募人员后将相关资料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再签订志愿服务合同。
四、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从事幼教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__年8月1日——1988年8月1日之间出生,含当日)。
4、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中的工作任务。
5、上一轮服务的志愿者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优先招募。
五、招募程序
1、资格审查:20xx年7月15日8:30—12:00 14:30—18:00在平坝镇教育管理中心现场审核。
2、体检:资格审查合格的志愿者,20xx年7月18日前完成体检,7月19日将体检结果交xx镇教育管理中心。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医院:xx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募人员负责。
3、报批:7月16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
4、签订合同:7月20日8:30—12:00在xx镇教育管理中心签订《xx县20xx年招募乡村幼儿园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5、备案:7月20日报教育局备案。
六、报名地点
xx县xx镇教育管理中心
七、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八、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由县财政给予20__元生活补贴,并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具体缴纳数额及个人分担比例按有关规定办理)。
2、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服务期间满后被正式招考录(聘)用到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参加本次志愿服务期可计算工龄。
3、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以后不予出具志愿者服务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