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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三宝之教理分歧

2024-12-21 来源:华拓网


自由与良序•了解三宝•教理分歧

天佑

在佛教“断代史”中,一般将“七百结集”事件视为“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的分水岭。在此之前的佛教,虽然也有“路线斗争”,但大抵是基于同一教法的。所以,分歧是次要的,和合是主要的;分队是暂时的,统一是一贯的。随着化区的不断扩大,以毗舍离为中心的东方比丘(代表了年青与随适的风格)发挥了教义,与西方僧团(代表了守旧与教条之作风)距离越来越远;终于走向独立,以至分庭抗礼。关于引起上座、大众根本二部分裂的“导火索”,南方的讲法是因为戒律分歧:面对“十事”争议——律藏条文中所未决之事项,上座判定为“非法”;由此引起人数众多的东方比丘的反感。

北传佛教也有关于“毗舍离结集”的记录,但却没有提到结集之后出现了分裂。据《异部宗轮论》说,实肇因于由“大天”总结(挑起)的五个议题——“大天五事”:“余所诱、无知,犹豫、他令入,道因声故起,是名真佛教。(《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对于此见(观点),保守的上座们竭力反对,将此“五事”定为“非法”、“邪说”、“恶见”;由此引起部派之争,造成分裂。南北双方立场不同、说法各异,但反映出同一个事实:佛教发展到此阶段,由于主客观各种因素(风格与环境差异)所致,在不同地区行化的僧团分别演绎教理——这才是部派分庭的真正原由。至于所列举的(对己有利的)代表性事件都只是“标志”而已。

“十事非法”事件,要从耶舍迦那子说起;他在毗舍离,针对跋耆族比丘的“不法行为”,展开了正面交锋。据《四分律藏·七百集法毗尼》载:“尔时——世尊般涅槃后百岁,毗舍离跋阇子比丘行十事。言:‘是法清净,佛所听应两指抄食、得聚落间、得寺内、后听可、得常法、得和、得与盐共宿、得饮阇楼罗酒、得畜不截坐具、得受金银’。彼于布萨日,檀越布施金银,而共分之。时有耶舍迦那子闻毗舍离比丘行如是事,即往跋阇子比丘所。见劝檀越布萨时布施众僧金银。僧中唱令与伽那子比丘。伽那子比丘即言:‘我不受!何以故?沙门释子不应受取金银,沙门释子舍弃珠宝不着饰好’。”

耶舍认为:此举不合佛制,便拒绝接受;并在大众面前指证“受取金钱”为“非法”。这一举动引起了当地僧团的反感。(当面“打脸”,引起不悦,这是人之常情。)于是,众人将耶舍驱摈(驱逐)。(“摈”是僧团对犯戒比丘的处罚法,有三个等级:默摈、摈出、灭摈。默摈:对于顽固不化之比丘,将之“隔离”;一切人等皆不与之往来。摈出:从僧团中暂时驱出;待其忏悔清净,便仍接纳他归来。灭摈:对于犯极重罪者,永远驱逐出僧团。其中,默摈是佛临终前所制定的“治法”。)可能是因为耶舍一再坚持的态度,也有可能是由于当地僧团的无法容忍,总之,知见分歧,便无法继续和合共住。

耶舍回到西方(“僧伽赊国”),大肆宣传,指斥(在舍卫国、拘睒弥国、王舍城等地的)跋耆比丘有十种非法事。得到共鸣后,便邀集上座长老一同到东方辩论。(跋耆族比丘获悉后,也多方“申诉”,以争取同情。)大会采取“代议制”,由双方各推举四位代表进行论决。在这八位长老中,起主要推动作用的是耶舍、三浮陀和离婆多三位。离婆多是非常重要的大德;耶舍再三寻访,才成功请其出山,成为同盟。毗舍离比丘也曾打算争取离婆多的支持。(《四分》:“时毗舍离婆阇子比丘闻耶舍伽那子比丘往人间求索伴党,彼即大持毗舍离好衣往离婆多弟子所。……作是言:‘……世尊出在波夷那国;善哉大德,当助波夷那比丘’!”)

可惜他们——东方年轻比丘的“手段”出了问题:强行“离间”离婆多的弟子不成,反造成当事人被逐出。(《四分》:“往离婆多弟子所语言:‘我为大德离婆多故,持此好衣来与。今止不复与,即回与汝可取’。彼言:‘止止,我不受’。彼复勤勤逼令受,彼遂便受。……彼即强逼之不已,便往离婆多所。白如是言:‘大德!彼波夷那波梨二国比丘共诤;世尊出在波夷那,愿大德助波夷那比丘’。彼即答言:‘汝痴人!持我在不净部中。汝去,不复须汝。’彼得遣已,便往毗舍离婆阇子比丘所。语如是言:‘长老,我先语汝,大德离婆多尊重,难可为言、我不能语。今大见责’。彼问:‘言说何等’?彼言:‘已遣我’。”)

耶舍最初得到离婆多的支持(这非常关键),而三浮陀则为离婆多的“同学”。(“彼处有三浮陀比丘,是我同和上。”“一切去……三浮陀……离婆多……阿难皆为其和尚。”)他们刚到毗舍离,即与在地一位非常德高望重(“是阎浮提中最上座”)的长老——“一切去”交换意见(“通气”)。(“时三浮陀语离婆多言:今往一切去上座屋中宿,具说此事,令其得闻。”)他们一到东方即首先争取大长老的支持——由此可见西方长老的做事圆润;就凭这一点,便已经取得了优势。还有沙兰长老,本为东方比丘所争取的,后来却临时改变主意(据说得到了“感应”)。至此,西方长老可谓胜券在握;跋耆比丘纵然人数众多,但是结局可想而知。

终于,以持西方僧团意见为主的七百比丘成功完成集会;“十事”被判定为“非法”。这十件事,除了“得受金银”之关键问题外,几乎都是日常行法之细节。如“得与盐共宿(蓄盐备用)、两指抄食(足食后,用两根手指抄食或日偏两指仍进食)、得聚落间(足食后,在另一聚落复食)、得和(食足后,饮用乳酪酥混合饮料)、得饮阇楼罗酒(饮用未发酵的阇楼伽酒——椰子汁)、得畜不截坐具(使用没有边缘、大小随意之坐具)”六事(得与不得、净与不净、许与不许),都是关于饮食、坐具等的琐事。(印导《论毗舍离七百结集》:“阿难晚年长期在东方宏化……实只是继承阿难所传如来的遗命:‘小小戒可舍’的学风而已。”)

还有“得”不得“常法(默认旧有习惯)”的问题则非常抽象,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佛教要求出家比丘,既已舍俗,就该严格遵奉僧人行仪,不能保留出家以前的旧习。(未说许则不可。)如《四分律藏》说:“应观修多罗毗尼检校法律。若不观毗尼不检校法律,而违反于法;若已作不应作,未作亦不应作。”跋耆族比丘却认为:虽然僧人有出家规范,但不必如此绝对;只要不耽误修行,有些事未必就要完全丢弃。一分为二来看,如果旧习能够帮助修行与传道,那有什么问题呢?(未说不许则皆可。)这就反映出两种理念的碰撞:上座是站在防微杜渐之立场上的;而东方大众比丘则觉得具体事情要具体对待,不必那么教条。

“得寺内”、“后听可”两条,涉及集体会议与表决的组织规范。佛陀出于“和合”目的之考量,要求一个区域内的僧团,同一布萨。可惜,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又是另一回事。随着佛教在地方不断深耕发展,教团扩大、人数众多,每次集会都要求全体比丘必须到齐才能行使集体权力——这成为一件相当有困难的事情。一些相对“开放”的僧团想出“通变”之法:若有充分、合理之理由,不便归集一处,可以让这部分人单独别行布萨。这虽是一种方便,但充满着分裂的隐忧:当不同布萨成为一种习惯后,便容易形成实际分裂之态势。(此后果然愈演愈烈。)

还有“后听可”。佛教僧团组织法规定:凡遇到涉及集体之大事,须由当地全体比丘开会讨论、表决通过;如果人数不齐,不能“投票”。(佛陀的用意,同样是为了大众和合。)无奈部分化区地方大、人数多,要等全体出席,怕会耽误急务。故跋耆族比丘主张:即使人数不齐,也可以表决;先假定那些没有列席会议的比丘同意这些“动议”,并于事后追认。这本是议事规则与制度中有关程序之技巧,并没有改变“民主共和”的基本原则。两条都是在不改变制戒精神的基础上,根据教团扩大的现实情形,所采取的因地制宜的变通办法而已。表面看来都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松绑了议事规则,便在无形中加速了部派的分裂。

还有“乞钱”一事,可以认定为“七百集结”并“部派分裂”的导火索。因为事涉根本,所以不容回避。其实,乞钱只是表面现象,问题的本质在于僧人能否实际拥有资产。在佛陀的时代,出家意味着出尘与离俗:将一切世俗身份(包括权利与义务)搁置,让自己的余生完全投入到解脱之精神事业中去。当时的僧团生活规范,对于物质的需求标准仅仅是维持体力——一切服务于修行。金银对于修行没有意义,甚至觉得拥有私产会成为拖累。然而,随着佛教发展,僧人不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闲云野鹤”了;为了维持僧团运作,对于“世俗”的依赖也就难免加重。“守则身死、变则神亡”,如何抉择成为当时所需面对的一道难题。

发端于戒律的分歧,经“集结会议”附带“和平决议”,达成表面共识;似已统一口径,但终是“貌合神离”。大会期间,东方比丘为了顾全大局,在当时勉强接受了西方长老的训诫。可回去以后想想不对,毕竟与亲身实践之经验冲突,便开始“翻案”——这可能就是南北双方所传不同的原由。其实,对于戒律实践的分歧现象不必过度解读;如果用“缘起”的角度来看,这也不过是学风不同所致的必然趋向。农业社会重经验、工商社会重发展,这本是土壤与结果的相互作用,一味说“净”与“不净”都会面临压力。有担当的人自然会走向革新,老人家看不惯,能迁就就迁就,不能迁就便只好随他去了。

据传入锡兰的上座系赤铜鍱部(《岛王统史》)说:七百集结过后,在界外的东方比丘(他们是大多数)不满决议结果,纠集万人独自结集,称为“大合诵”。由于分别结集,事实上形成两大阵营,由此成为部派佛教的开端。西方比丘多是严谨、持重的长老,故被称为“上座部”;而东方比丘则人数众多,即被称为“大众部”。虽如此说,但史上是否真的有过这次“大集结”?我觉得还很值得商榷。(纵然南方文献举证历历,但这只能反映出他们的意见。)七百集结本就在东方举行,在界外的、未曾参与的东方比丘又是大多数,大家对结果自然不能满意。但事发“突然”,毗舍离比丘有没有能力当即动员、组织万人举行集会?值得怀疑。

无论如何,自此以后,大众与上座明显分化。虽然东西方比丘的知见差异已是既有之事实,但如今摆到了台面上。说到底,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问题出在“见”而不在“行”。表面看来聚焦于戒律的歧见,本质却在法义实践之不同。所以,应当从部派思想的根本差异处着手,才能发现潜藏在表象内的问题实质所在。如大众部早期分出的鸡胤部,重视修法,从而表现出“不拘小节”的态度。可是他们并不“胡作非为”,反而异常精进;专注于修行与解脱,不愿意在细微处浪费时间;认为有关衣服、饮食、住处等的规范都可随宜——须服务于修行,故不必死守古制。这便很难单以好坏来论断是非了。

东方比丘思想自由,如沙兰与一切去等,对律制是“偏重根本”的。由于方便具足、灵活开合、随顺现实、与时俱进之特长,逐渐有了人数优势。他们这种“随宜”的主张,或是针对“持律者”的墨守成规与流于形式,认为他们混淆了工具与目的。又或许是在怀念佛教初期僧团规模不大,还没有制立种种“戒细”时单纯纯粹之修行生活。(佛制僧团仪事规则,授予长老们“解释权”与“裁量权”,原则上是“敬贤尊法”的。因为学养上座得到大众一致的信任与爱戴,在相对“保守”的教团内形成相对之“权威”;这在人人专务修行的早期上升阶段并未出现问题。长老们“珍惜荣誉、讲究德行”,从而更易取得全体比丘的支持。)

人人自律固然是美好的,可毕竟是理想。随着大师逝去、教义发挥、思想多元、偏重组织的情形出现,使这种依赖“自觉”、“榜样”的团队管理手段捉襟见肘。(譬如耶舍、离婆多、三浮陀等长老这般,锱铢必较、“眼里不容沙”的风格,对戒律“轻重等持”,让“不拘细行”的东方比丘十分讨厌;似与日后贬低阿罗汉、抬升“佛格”的心理意趣有所关联。)实践证明,团体修行是需要一些规约的。如同佛教初期,仅以一偈(“众善奉行,诸恶莫作,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为“律”;之后僧团扩展、人多事杂,便须制戒以规范集体行为。否则,团队良莠不齐,人人别出心裁,必定无法和合与长久维系。

总体来说,东方比丘无论如何都还是看重修行与自我约束的;只是不喜欢一板一眼、凡事死守细节。与此不同,在南方发展的案达罗学派及方广部却说:若双方同意,出于悲悯,可以行淫——这就越过了底线。(案达罗派流行的区域有其特殊固有之文化与信仰:婆罗门教湿婆派的夜叉、罗刹等均为其地之产物,包括拥妃之态、生殖崇拜等;传到密教,更有“交合”之“方便”的说法出现。大众部在案达罗派后即消融于大乘,而初期大乘出现在南印,密教也说由开“南天铁塔”而得,便有一些意味。)北道部说:有在家的阿罗汉,依然可以妻儿聚居,劳心于田产事业——沙门形象荡然无存,对释尊所制出家轨范毫无顾忌。

如此南辕北辙,使部派愈发对立。此时的历史背景:阿育王时期,他几乎统一了全印。深感于战争的社会成本过于沉重,民生需要修养、良序有待建设,便考虑利用“意识形态”进行怀柔统治。阿育王平等尊重、利用一切宗教,为治权的长久利益——长治久安服务。阿育王崇佛的举动,揠使佛教极大发展;未来弥勒信仰在此时成为主流。后来,希腊弥兰王军队南侵直达中印;后被弗沙密多罗逐退,顺带篡灭孔雀王朝。新建立的巽加王朝恢复了婆罗门教在治权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采取排佛政策;毁坏寺塔,迫害僧众。由于战火与政治因素的干扰,中印度佛教衰落了,佛教重心转移到了南方与北方。

僧团在更大区域范围内活动。(佛教化区的基本情况:中部,即摩揭陀国所在的恒河中游地区,为释迦牟尼的成道处;并成为佛陀的主要行域。北部在其北,包括今尼泊尔,释迦牟尼在此处的迦毗罗卫诞生。西北部包括迦湿弥罗与犍陀罗,是后世说一切有部与瑜伽行派的主要化区。南部德干半岛,则为大乘佛教与中观行派的主要兴起地。东部在恒河下游,为密教流行的区域。西部直到沙漠地带,为诸多部派并大乘佛教的混杂化区。)

佛教主要化区示意及部派分化分布略图

各个地区的民族文化、语言、风俗都不相同,佛教要适应土壤,成为部派更多分化的诱因。佛陀弟子的学风本来不同:多闻者、持律者、头陀行者不可能思想一致;佛陀时代便有同类相聚的情形,后期更甚。如法藏部自称承袭自摩诃目犍连,经量部自称以阿难为师等。教义、行法经展转传授,差别就显著起来。再加上在传承过程中,灵活经验教法的固化,造成教条并与现实脱节。此外,僧团在不同化区所使用的语言不同,后期经典利用记音文字的书写传播方式,使得“割据”现象再也无法逆转。(书写经卷的出现使“共诵”形式的集结方式走入历史;南传所说的后几次集结基本都只是在校对。)

佛陀是鼓励弟子用方言传道的;这样,方便与受众交流,可以让教学效果极大化。另外,也能避免造成神秘化倾向——对字母、文句崇拜(产生依赖与执着)。(无论“偶像”是什么,无论权威以何种形态出现,都会造成非理性的执着情绪。所以佛陀不许比丘轻用神通,也是这个道理。)当然,不确立文字规范的弊端也很明显:即“有学弟子”各自传承所造成的歧义。可能佛陀没有料到会有文字经典出现。(传说说一切有部使用雅语:梵语;大众部使用俗语;正量部使用杂语;上座分别说部使用“鬼语”:巴利语。)一旦不同部派运用方言各自集结三藏,即会实际造成分裂,再无还转可能。(要感谢秦始皇将方块文字统一!)

不同部派各自传承三藏,成为异本。比如律藏的分别集诵与编订:法藏(昙无德)部出《四分律》,化地(弥沙塞)部出《五分律》,饮光(迦叶毗)部出《解脱戒经》,说一切有(萨婆多)部出《十诵律》,赤铜鍱部出《善见律毗婆沙》,大众部出《摩诃僧祇律》。论藏方面,有能力的部派各自发展教理体系,撰辑成典。如说一切有部的《大毗婆沙(发智)论》、《集异门》、《法蕴》、《施设》、《识身》、《品类》、《界身》七论(“一身六足”)。还有印度本土上座分别说系的《舍利弗阿毗昙》。此论传到南方,形成赤铜鍱部的“七论”:《法集》、《分别》、《界》、《人施设》、《双》、《发趣》、《论事》;还有后出的“百科全书”似的《清净道论》。

经藏方面,诸派所传大同;但有编序并篇目之差异。此外,四部阿含各有特色;觉音分别对四部阿含作释,名为:《吉祥悦意》——《长部》注、《满足希求》——《增支部》注、《破斥犹豫》——《中部》注、《显扬真义》——《相应部》注。这些注本的名称显示出四部阿含的宗趣,与龙树“四悉檀”说相合。(《大智度论》:“有四种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为人悉檀;三者,对治悉檀;四者,第一义悉檀。四悉檀中,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皆是实,无相违背”。)《长阿含》是“世界悉檀”;《增一阿含》是“为人悉檀”;《中阿含》是“对治悉檀”;《杂阿含》是“第一义悉檀”。

另据有部说:“为诸天世人随时说法集为《增一》,是劝化人所习;为利根众生说诸深义名《中阿含》,是学问者所习;说种种随禅法名《杂阿含》,是坐禅人所习;破诸外道是《长阿含》。(《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印导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四部阿含的宗趣》分析道:“在说一切有部中,‘增壹阿含’是(持经)‘譬喻师’,‘中阿含’是‘阿毗达磨者’,‘杂阿含’是‘禅师’所特重,近于事实。说一切有部论义特色,多半依(说一切有部的)‘中阿含’而成立;‘中阿含’重于分别法义,所以说是‘学问者所习’。从《瑜伽师地论》以‘杂阿含’为佛法本源来说,‘杂阿含’是‘坐禅人所习’,也非常适合。”

传入我国的四部阿含,并非一次传来,也源于不同的部派。《杂阿含经》出自说一切有部(一说为化地部诵本);《增一阿含经》属于大众部本;《中阿含经》为有部所传;《长阿含经》编出最晚,所依为法藏部本。此外,汉译《藏经》还有一部十六卷本的《别译杂阿含经》,为《杂阿含经》的选本;此本为饮光部所传。锡兰所传铜鍱部经藏还有一独立的《小部》,那是其特有的,应为相对后出的集本。如《善见律毗婆沙》说:“除四阿含,余者一切佛法,悉名堀陀迦(杂)经。”总体而言,四部阿含是诸宗共许的,只是经各部分别传诵,有所差异而已。如今可以用汉译藏经与南传汉译藏经互相比较,能明显感觉到各派之风格与特色。

部派发展到此一地步:布萨独立、三藏别传、教理分歧,再加上南亚次大陆地域辽阔,通讯手段落后,佛教分化态势的严重情况自不待言。在印度本土,根本二大部一再分化,具名有十八部,合称“二十部派”。大众部经过四次分破,裂为九部: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多闻部、说假部、制多部、东山部、西山部。上座部经过七次分破,裂为十一部:说一切有部、分别说部、犊子部、法上部、贤胄部、正量部、密林山(六城)部、化地部、法藏部、饮光部、赤铜鍱部(孤传锡兰)。

斯里兰卡阿努拉德普勒佛寺壁画:觉音尊者将《清净道论》书稿交付僧团

南传上座赤铜鍱部:其号称为最接近于原始面貌的佛法;自传入锡兰起就孤悬海外。环境相对封闭,但岛内分派的情况仍然存在;如今流传的赤铜鍱部也是三派之一——大寺派的观点。包括后来的遍释三藏、定巴利语为正音,这都得益于西元五世纪时,大德觉音的努力了。在锡兰岛内,自大寺独秀、觉音正义起,基本不再受外因影响。关门传承、发展停滞,成为其特色,所以才有自以为古传的情感出现。(其实,对语言做出规范是有利于传播与交流的;但重点应该放在标准表述,而非神圣化某一种语言。神秘化倾向是不符合佛教精神的。大家都说自己才是正朔,相应地贬抑他人——这是人为造成的隔阂。)

相对来看,印度大陆的佛教则显得部派纷呈、各臻精彩。他们着力发展论述,阐述自部意见、自派特色与自宗立场。彼此促进,终于酝酿出大乘,这是印度佛教发展的主要面。总的来说,上座系是尊古的:以早期编集的圣典为准绳,进而分别抉择;大众部系及一分分别说者是发展的:不但纂集遗闻,还融入新知。据《岛王统史》载:“彼等于某处所辑录之经移至其他之处,于五部破坏法、义。……彼等弃一部甚深之经、律而作类似奇异之经、律。”“上座”站在“卫道者”的立场提出批评,“奇异之经、律”或许是指该类经典包含更多的传说,这也符合部分后出典籍的发展趋势(叙事多于法义)。

据真谛(《部执异论疏》)说:化地部“取四韦陀好语,庄严佛经”;法藏部于三藏外,有“咒藏”、“菩萨藏”;大众部系中,更是“有大乘义”。由此反映出,随着部派佛教的发展,(由于社会纷乱与法难的艰辛,)偏重信仰的因素由此隆盛起来,对佛的“怀念”逐渐风行。人们出于这一人性需求,难免对过去佛思念与对未来佛期待——顺便引起对“菩萨”的信仰。与此同时,对“佛”的看法改变,表现在“本生”类经的发展。人们不能满足于凡俗难辨的上座僧人,转而期待更为光辉(具有部分神格)的菩萨——包括本生信仰中佛陀的过去形态;甚至是非人、夜叉等(不拘于人类形态)的“说法者”,使“上座”的地位进一步下降。

佛有阿罗汉的称号,代表了究竟解脱的果证——这是与弟子们相同的。但佛的智德胜过一般阿罗汉,又是教界所公认的。佛陀灭后,两者间的差距越发遥远。“上座”一旦失去权柄,便再难继续维持“光环”。传说大众部的始祖——大天,曾引起极大的争议。据上座部说:大天为中印度秣突罗国的商人之子;其长大后曾犯杀父、杀母、杀比丘之三逆罪,后深悔前非。一日至摩揭陀国鸡园精舍,因闻一比丘诵偈(“若人造重罪,修善以灭除,彼能照世间,如月出云翳”),而发心学道。大天天资聪慧,出家后不久便通达三藏文义;又因其善于言词、化导,波吒梨城人大多归向之。(《大毗婆沙论》)

又有一说:当时摩揭陀国民众悉归佛法,外道因此衣食不足;于是,他们私自剃发,混迹于佛教僧团之中。(内心世界外人无法领略,可外部表现却足以吸引世人。佛教在盛名之下,难免宵小乌合。长期以来,沙门弟子彼此混处;虽然思想交流容易,也造成了教团的混乱。)佛教僧众不愿与之为伍,而外护又真假莫辨,由此引起纷乱。(南传的《善见律毗婆沙》:“尔时佛法兴隆,诸外道等衰殄失供养利,周遍乞食都无所得;为饥渴所逼,托入佛法而作沙门。犹自执本法,教化人民:此是律、此是法。……杂乱佛法,遂成垢浊。……诸善比丘不与同布萨、自恣及诸僧事。如是展转,乃至七年不得说戒。”)

阿育王集众检校,将“贼住比丘”驱出。殊不知,有些外道异常聪颖,居然在“贼住”过程中耳闻目染,通晓了三藏大义;便只能姑且接纳他们。由于“贼住”在先,只能另造精舍令其居住;其中就有大天。他多闻博识,成为这些“贼住比丘”的首领。大天在大众部出家,后居于制多山教化门徒。他提出五点意见,修正阿罗汉果的位证境界(与佛果的不同);此即佛教史上著名的“大天五事”。上座部说:佛教僧团因此分为赞成“五事”的大众部及反对“五事”的上座部两大阵营,是为部派之始。

大众部则以为:上座部将部派分裂的起因归结为大天,故对其颇有微词。例如大天犯三逆罪、犯贼住罪等传说,皆诬蔑之词;不见其他诸部有此传说。如窥基《瑜伽师地论略纂》云:“大天名高德大,果证年卑,王贵钦风,僧徒仰道。既而卓荦无侣,遂为时俗所嫉,谤之以造三逆,加之以增五事。……既生此谤,乖角纷纭,故言灭后,魔事纷起,竞名誉利,今古所同,虚中构架。”相反,大众部以为大天为高僧大德;其为摩哂陀师,后奉目犍连子帝须令,至摩醯娑慢陀罗国传法。

大天造偈总结“五事”:“余所诱、无知,犹豫、他令入,道因声故起,是名真佛教。”首先是“余所诱”。如《毗婆沙论》云:“后一夜起染心,梦失不净污衣,使弟子洗之。弟子曰:‘阿罗汉尽一切烦恼,何犹有斯事?’大天曰:‘天魔所绕,阿罗汉亦不能免不净漏失。’是第一恶见也。”(“余所诱”:阿罗汉虽已无淫欲烦恼,但仍有漏失不净的可能;如遗精、便利、涕唾等。这是由于恶魔憎嫉佛法,对修善者诱惑破坏所致。)此说是有大问题的!便利、涕唾佛亦不免。至于遗精,当与个人体质有关。佛记阿罗汉不受后有、一切清净;如果仍会牵涉“魔扰”,则与烦恼相应,与阿罗汉的果证不符。(包括其余四条都有不合经义的问题。)

“无知”:“阿罗汉虽无染污无知,犹有不染污无知,故汝等不能自知。”阿罗汉虽依无漏道修,已经断尽三界烦恼,但“无知”有“染污”及“不染污”二种;阿罗汉仅断“染污无知”,故仍有疑惑。“犹豫”:疑有“随眠之疑”与“处非处之疑”二种,“阿罗汉烦恼障疑惑虽已断,犹有世间的疑惑。”“他令入”:阿罗汉须赖他人记别,方知已经证果;哪怕像舍利弗、目犍连这样,智慧、神通第一之上座比丘,亦须佛陀授记,才能自证解脱。“道因声故起”:“大天虽造众恶,而未断尽善根,故后于中夜自悔责重罪;忧惶所迫,数数呼‘苦哉’。弟子闻之怪而问师。大天曰:‘称苦者呼圣道也’。”

“五事”都说阿罗汉的不圆满,显出佛的究竟。大天被称为大众部的始祖,其说法无疑贬抑了阿罗汉的“圣性”。动机无法揣测,但结果却反而神话了佛的“人格”。如《摩诃僧祗律》说:佛身无漏、不会生病、不需服药;经传佛陀有病服药,皆为方便,是为后人作榜样。大众系的说大空宗以为:佛示现身相于人间,其实佛在天上;所以佛不说法,说法的是化现身。案达罗派与北道部的说法更为离谱:佛的大小便比世间的妙香更香;佛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且寿命永远无边无际。(几近神格。)不但此土有释迦牟尼,十方世界全都有佛出世,直接导出后世大乘的“十方说”与“三身说”。

与之相反,崇古的上座部系则坚定人间佛陀的信心:认为佛与一般人相同;佛也需要饮食、衣着、睡眠、便利,病了也得服药——故佛的生身是“有漏”的。只是佛无烦恼,故虽“有漏”,但仍清净。不如一般凡夫,一切有漏皆与烦恼相应。佛之所以为佛,在于无漏功德法身,而不是如“非人”一般的“神”。(除了“五分法身”过人,别无不同。)上座部坚持重法轻人,大众部坚持佛身无漏;他们站在不同之立场与角度,自然会得出不同之结果。两边的差别由此可见一斑。

除了横向发展,纵向有关佛陀本生的看法也有分歧。据说佛陀曾经在六道轮转,不断变化身形,并有舍身求法之义举。这种精神即使人类都难强求,作为本能畏死的动物有可能是真的吗?如案达罗学派及北道部以为:虽然还未成佛,但是曾经见佛,并已证入谛理而成圣者;所以菩萨随愿示现往生恶趣,是愿力而非业力。(是他自愿前往,不受苦恼;还是非自愿前往,精神可嘉?)总之,大众部系的佛菩萨是理想的、信仰的;上座部系是理性的、平实的。对满足一般宗教情绪的需要来说,大众部系的说法是容易传播的,这是后来成为主流的“大乘佛法”成功夺嫡的重要原因。

此外,大众系及(流行印度的)分别说系,倾向于形而上学(推寻永恒不变之理性)的探究,由此论到理想的绝对不二的佛陀观——超越常情的“佛”。如印导在《印度佛教思想史》中说:“在如来如实证──佛本性中,一切是同一的离言法性;没有世俗所见那样的我与法、有与无;连佛、灭、胜义,也都是无可说的。为众生──有情说这说那,都不过‘顺世间转’、随顺世间的方便。从如来自证的离言法性说,法性是超越于名言的。大众部系发展到此,与‘大乘佛法’是没有太多不同的。”

还有一些更为形上学的问题。诃梨跋摩在《成实论》中总结各家的根本主张为十论;每一部派各有自己的说法,从而明确其部的思想特征。一、法——客观存在是否实在?不仅讲现象,还讲时间。现在实在,过去、未来是否实在?这叫“二世有无”?二、一切有无?即一切现象是否真实都有?三、“中阴”有无?(人死后再投生,中间的过渡状态叫“中阴”,有没有这个过渡?)四、渐、顿现观问题。在实践上领悟四谛,谓之“现观”,这种现观是渐得还是顿得?五、阿罗汉有退还是不退?六、随眠(使人烦恼的习气)与心相应还是不相应?七、心性是否本净?八、未受报业是否还存在?九、佛是否在僧数?十、有无人我?

佛教部派分裂,本于教义分歧,又四处扩展化区,成为一种趋势。地区风俗差异,随之组织出不同理论系统,这就更易促成分裂诸派的独立性。一些地区的佛教发展,出现根本性“梵化”之偏失,便有待龙树与弥勒,分别用负面表列与正面表列方式,将佛陀本怀——“缘起”真了义教重新点出。(印度佛教发展到中期,除了部派的百花齐放,仍有不断竖起的大旗——代表了大乘两大时代与阵营的中观与瑜伽。龙树、弥勒分别涵盖所有部派,对一代教法总继承;前者偏于掌舵,后者长于组织,这一判断基于《大智度论》与《瑜伽师地论》的不同风格。这是后话。)

回头再看摩诃迦叶头陀行派之仪范:注重实践、远离思辨之学风,真是明智之举。人世间的事总难免一个怪圈:新生一个好东西,因为顺应了时节人心,迅速传播普及;最后,由于某些设计缺陷,不能与时俱进、适应土壤,遂致发生变革或者变质,再被新生力量所取代。佛教同样如此。部派基础于经典的实证主义,各自发展了细微的思辨之学,使得佛教形上学达到顶峰。形上学的过度发展,使印度佛教逐渐脱离群众。活泼自由的学风再也不能存在了;失去生命力,终究消融在印度宗教的汪洋大海之中。当然,许多问题要在佛后才特别凸现出来;就佛教早期原始积累的建设阶段而言,还是非常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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