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追风筝的人,对于这周的目标总算是有一个能够完成的,不仅如此,我想我可以把这个目标更加进一步化了。
不知道以前看完这书的人是怎么想的,可能是我的眼界还不够宽,看的世界还不够,所以不能够看出多大的格局来,至于一些所谓的书评里写的荡气回肠之作,把爱情、亲情、友情写透了的一些说法,浅薄的我可能需要在多读几遍才能看出来。
怂透了的我,只能这么说,不能去批判谁什么,毕竟这不是一个好习惯,吃的亏够多了。
哈桑真的是一个好朋友,或者说,他真是一个很好很忠心的仆人吧,至少在我理解看来,是这样,我耻于说出朋友两个字,因为我不确定,阿米尔究竟有没有把他当做一个朋友?
以我的个人想法来说,是这样的,我觉得我身边的朋友,一定都是带的出去,带的回来的,我没有什么要把他们隐藏起来的想法,反倒觉得带出去倍儿有面子,如果我觉得带不出去的,那说明我根本就没有把这个人当做是我的朋友。
交朋友是一件非常细致的活儿,古话说慢工出细活,老人们讲的话总是很有道理的。所以,以我干活的精细程度再加上这个慢吞吞的个性,就是人们常讲的这个拖延症,我的朋友掰着手指头都可以数的过来。
很久很久以前,在我还小的时候,多小,也记不清了,反正那就是一个操刀磨练的年纪,只是慢工,还没出细活,就是这么个年纪,作为曾经一个饱尝了八年独生子女生活的艰辛并且还没有意识到失去独生子女身份的悲催的我,还是非常渴望交“朋友”的。
那时候跟几个住的很近的同学一起玩儿,都是成绩很好的那种,什么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之类的,就我一个小学一路连条杠都没摸过,我觉得这也是培养了我之后一直喜欢跟很棒的人交朋友的起因吧,这话不知道是在夸自己还是在夸我朋友,总之,那会儿我就跟口香糖似的,生怕被这群大爷给抛弃,于是乎牢牢的黏住了这些个小伙伴,所以我的成绩也是很棒,长期在三位数没下来过。
好像是二年级的时候吧,发生了一件事情,班里有群正义少女抓住了一个在校门口偷小贩零食的小贼,闹得满校风雨,不巧,英雄和狗熊都出在了我们班,这让班主任也很是尴尬,当时还是很崇拜奥特曼和美少女战士的年纪,所以,我也深深迷上了这几个小英雄,口香糖也从大官儿们身上脱落,黏上了这些草莽英雄。
年纪再往上,“朋友们”也是随着各种原因换了一拨又一拨,当然,这个过程中,我所扮演的一直都是那个弱者的角色,胆小怕事,不敢承担责任,出点小事就整个慌了,怂得不能再怂,除了怂之外吧,一个特大的毛病就是心眼还小,如果我的朋友跟我不喜欢的或者是不熟的人在一块儿玩得特别好,我会不高兴,到现在这毛病也还没改过来。
鉴于我的慢工一直没出师,高中毕业那会儿我也理所应当的接受了与当时的好朋友即将分开的想法,那时候我也知道,我一定会再有一批新的“朋友”的。
所以我到今天都没想到,我怎么就跟这几个人死活硬走了那么久呢,如果现在有人让我跟这几个人分开,我会觉得这主意特棒,只是苦于几十年以后会出现三缺一的情况,所以我得“迫不得已“跟这几个家伙待一块儿。
这几个家伙到底有什么不同,可能是因为长得丑吧,黑人真的不能黑出习惯,平时互黑多了,于是到哪儿都想黑一下这几个人。
我认真琢磨了一下,为什么身边换了这么多拨人,最后只有这几个我还愿意长久的跟他们待着呢?原因可能是这样的:
第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虽然大学分开了好多年,但是一些根本上的问题,我们还是很有共识的,比如说不喜欢我高中后桌的姑娘这件事情;
第二,虽然大家的三观不同,有的人很开心的投入到家庭主妇的生活当中去,有的人“想不开“的非要跑去北上广混出个女强人的样子来,大家互相嫌弃对方的选择,但还是很能理解并且言行一致的支持对方的想法的;
第三,虽然以前身边来过很多人,但是与那些人在一起,好像更多的是关注八卦,跟这几个人在一起,似乎关注自己,关注对方更多了,所以有时候对方动个小指头,可能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了,比如说有一天他发了个微信我没回,于是迷迷糊糊中被电话轰炸,一接起电话来就是一句“赶紧起床”然后就是挂电话的声音;
附加一条:再大的场面,分分钟她们也能帮你撑起来,当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我完全不用担心他们被外面的妖艳贱货给带走,要知道,人是会被嫉妒心蒙蔽了双眼的,不仅是爱情,亲情和友情也是,我很乐意把她们带给新的人认识,因为我知道,她们不会丢啊。
所以对于阿米尔从来只有单独一个人的时候才跟哈桑玩这件事情,我不能理解,毕竟我要的朋友,都是带的出去,带的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