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实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铜川市20xx年铁腕治霾“1+7”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公安机关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罗小鹏,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剑光,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仇仲虎任副组长,各分县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铁仓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和《铜川市20xx年铁腕治霾“1+7”方案》部署要求,立足自身,主动作为,严防、严管、严惩,全力以赴打好治污降霾攻坚战、持久战,实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任务
1、6月底前淘汰黄标车343辆; 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分类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
2、加强公共场所生活噪音治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
3、严格限行措施,实施货运车辆、黄标车禁限行管理。
4、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货运车辆抛洒及违规入市问题。
5、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联合执法行动。
6、加强与环保、检察院的协作,按程序及时接受、侦办送环保部门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提前介入,侦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7、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对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8、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
9、牵头负责《铜川市铁腕治霾20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转型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
四、工作措施
1、优化车辆组成结构,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交警部门要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同时,要分类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6月底前,要淘汰全市范围内剩余的343辆黄标车。
2、实施铁腕管控措施,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治安部门、各分县局要加强市区公共场所生活噪音治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规定,实现市区范围内噪音、大气污染源逐步减少。交警部门要牵头负责《铜川市铁腕治霾20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落实货运车辆、黄标车禁限行管理措施。5月1日前,完成各检查点、禁限行标志、电子诱导屏的设置,11月1日起,禁止无通行证货运车辆进入市区。
3、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升执法监管工作效能。治安部门、各分县局要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执法行动。交警部门要坚持治污降霾卡点值守,强化路面巡查管控,与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错时、定点、流动、夜间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货运车辆超载、抛洒、违反禁行规定等交通违法。同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也要不断加强,最大限度程度减少公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危害。。
4、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构建铁腕治霾坚实后盾。治安部门、各分县局要按程序及时接受、侦办环保部门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要主动作为,提前介入,侦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对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交警部门也要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保安全、保畅通,为全市铁腕治霾工作及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5、多种渠道开展宣传,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治理雾霾人人有责,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共治才能共享。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对外窗口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建成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禁限行的通告》,讲危害,说措施,造氛围。要利用市级媒体设立的铁腕治霾专栏和曝光台,宣传好做法、好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要结合各自业务,做到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形成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铁腕治霾是20xx年我市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是落实以人文本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相关警种、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2、夯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原则,治安、交警、各分县局主要领导为辖区铁腕治霾第一责任人。市局将签订责任书,将治霾工作纳入20xx年目标责任考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灵通信息。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9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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