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施工作业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小组与施工作业人员(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如下。
一、 甲方职责:
1、 负责上岗前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三级教育);
2、 按规定发给乙方必配的劳动保护用品;
3、 组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当发生事故时,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处理。
二、 乙方职责:
1、 必须认真接受甲方上岗前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 服从甲方的指导和安全生产监督小组成员的检查监督;
3、 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设计施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本项目部颁发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 劳动保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工程结束后有关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救生衣等)需上缴的必须交回甲方。
5、 严禁洒后上岗操作;
6、 不得擅自开、停机(电)设施,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 不得无证驾驶汽车、吊车、拖拉机和进行电工、焊工、爆破特殊作业;
8、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9、 要认真做好用好、用电和防火灾、防自然灾害工作;
10、 要认真做好自身防蛇咬、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11、 要认真执行本项目部颁布的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2、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及项目部有关“工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等。
三、 奖励与处罚:
1、 如乙方在工作期间遵纪守法、遵章作业,做到安全生产,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2、 如乙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其责任、费用、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 协议的解除: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结束日止,工程结束后该协议解除。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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