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和开发区党工委有关工作部署,执行园区党委决议,并做好组织、督促落实工作。
2、负责园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设立、审批和班子配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做好党内统计系统的维护、信息录入和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
3、做好园区科级(含聘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下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考核)、选拔、聘用工作。负责管委会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配备工作。
4、承办园区纪检、监察工作,搞好廉政教育,纠正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党纪、政纪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5、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方针、政策,及时向园区党外人士、外资企业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6、负责党内宣传工作。做好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及开发区党工委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工作;协调做好园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园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做好园区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
7、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抓好园区精神文明建设,并做好协调和督促落实。
8、负责承办园区党委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以及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党委名义主持召开的其他会议,做好会议通知、文字材料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务组织工作。根据园区党委的决议,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通知、通报、信函、简报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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