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学生安全重于一切。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特拟定本责任书。
二、安全责任人:驻楼层行政领导为该楼层第一安全责任人,分管干部为包干区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自觉履行本职岗位职责要求,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2、负责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区域的安全计划,切实落实安全措施,鼓励全体师生人人关心安全。要善于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3、提醒本区域内教师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过夜。不得私自配制组室钥匙,如因工作需要或办公室变动,应在保安员的监督和指导下收缴或发放办公室钥匙。
4、及时督促和指导本区域内值日工作,保持办公室清洁与整洁,督促教师将教学仪器、作业等物品摆放整齐。每天离校前检查电灯、电脑、饮水机、空调、电扇等电器开关电源以及门窗是否关闭。
5、要教育本区域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坚决制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提醒老师们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要耐心教育,不要采取过激、粗暴的处理方式。
6、要积极配合班主任(临时班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工作,共同抓好本区域内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7、若发生紧急事件,要立即按《广州市番禺区新英才中英文学校处臵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我校《学生校内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预案》的规定程序,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稳定学生情绪和及时上报等相关工作。
四、责任追究:在本区域职责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行政责任的划分》),学校将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发生安全事故及由此引发民事纠纷导致学校赔偿的(如损坏楼层公物),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管理过错责任(包括经济损失):①非人为原因所产生的费用,不超过1000元的(含1000元)经济赔偿由楼层负责行政安排负责赔付;②超过1000元的(不含1000元),由楼层行政和中层干部负责赔付50%,学校全体行政按照集团责任书规定的比例共赔付50%,超过行政赔偿标准金额的部分,由学校行政研究后在教师安全奖、定位和返校奖中开支。人为原因(如体罚等)产生的经济赔偿,由当事人无条件全额承担。
以上行政奖惩比例为:不足1000元的(包括1000元):楼层行政10%、楼长10%、当天值日20%、当事人60%;超过1000元的(不含1000元):
校长:
责任行政:
责任人:
广州市番禺区新英才中英文学校
20xx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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