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 号楼 单元 号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 室 厅。
2、租期定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满后,乙方必须提前七天向甲方说明是否续租。
3、租金每年 元,大写 整;租住期内乙方承担 费用。未在约定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表底数为 。
4、付款方式按 一次性付清,乙方应提前七天向甲方缴纳房屋租金。
5、乙方在租住期内不得擅自将该房转租给他人。
6、乙方在租住期内不得破坏、损坏原房内的设施和物品。
7、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乙方在租住期内,应遵纪守法,遵守楼内及周围院落公共秩序,服从住区内统一管理,做文明市民,不违法乱纪,打扰邻居生活。
9、租住期满后,甲乙双方结清债务,按约定终止合同。
10、本合同在执行中,如乙方违约,须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增补。
出租房(甲方)签章: 承租房(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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