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科技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书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协议书术语定义
a.技术秘密:指甲方所掌握设计、制造、安装协议书产品所需的一切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协议书产品: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转让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乙方根据甲方许可的技术设计、制造,并按本协议书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协议书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甲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协议书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甲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协议书有效期由甲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协议书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本协议书有效期由乙方开发的,对本协议书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技术做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协议书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h.入门费:指协议书签约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一笔技术使用费。
i.提成费:指在协议书有效期内,以净销售额为提成基数按照规定提成比例计提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术使用费。
第二条 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协议书转让的只是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并且乙方只能自己使用受让技术,乙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漏、外传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甲方可向第三方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本协议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2 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在_________(范围)设计、制造协议书产品的权利及在_________(范围)使用、维修和销售协议书产品的权利 2.3 乙方承担义务不向_________出售协议书产品,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二。
2.5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乙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三。
2.6 甲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进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书附件四。
第三条 技术使用费
3.1 乙方受让甲方技术应向甲方支付技术使用费,技术使用费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
3.2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3.3 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协议书产品的每笔协议书净销售额的_________%作为使用费。
3.4 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协议书产品的每笔协议书净销售额的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书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4.2 入门费_________万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a.协议书生效后7日由乙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
b.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__万元支付给甲方。
c.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__万元。
4.3 根据本协议书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年内,乙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乙方将上一年度协议书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甲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之内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4.4 在协议书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15天内,乙方将上一年度协议书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格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 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4.5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乙方会计人员对协议书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建立单立帐簿,在每台(批)协议书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g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会计帐目的查阅方法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甲方应按本协议书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乙方。
5.2 乙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乙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甲方。
5.3 甲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协议书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乙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15日内,再次免费补寄给乙方。
5.5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协议书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 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5.7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改进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与划分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书面协议。
第六条 考核与验收
6.1 为验证甲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乙方生产协议书产品的能力,由乙方和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对协议书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协议书附件五。
6.2 经考核,协议书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协议书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 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协议书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6.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6.4 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甲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资料、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甲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甲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6.5 第三次考核 合格,协议书产品按6.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协议书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7.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按时提供。
7.2 甲方保证是协议书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乙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乙方,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仍由甲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8.1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
8.2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操作。
8.3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不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的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8.4 乙方保证不将甲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实施本协议书之外的其它目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违约金、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9.1 如果乙方未按规定的期限支付使用费,则逾期每日按应交使用费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拒不补交使用费或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补交使用费和违约金,并按入门费的_________倍赔偿甲方。
9.2 如果乙方发生泄密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
9.3 如果乙方超出约定范围使用转让技术或擅自授权第三方使用转让技术,甲方有权根据超出使用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
9.4 如果乙方出具虚假帐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所欠(应交未交)使用费,并要求乙方按所欠(应交未交)使用费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因执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b.向_ _______所在地法院起诉。
10.2 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书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协议书执行,则延长履行协议书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 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协议书,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要求。
11.4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协议书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协议书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协议书的生效、终止及其它
12.1 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协议书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协议书自动失效。
12.3 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协议书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协议书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 本协议书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协议书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履行债务。
12.5 本协议书期满之日前乙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协议书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协议书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6 本协议书附件一至六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7 对本协议书个别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变更成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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