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肥书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及合肥xx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股东决议,合肥拟吸收合并合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肥与合肥合并之后,合肥继续存续,合肥解散注销,合肥有关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合肥承继。本次吸收合并前,合肥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合肥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本次吸收合并后,合肥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
为保护合并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合肥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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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xx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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