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建筑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______的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10%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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