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承包经营合同

2021-03-15 来源:华拓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共同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属于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性质,其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约定具体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2、甲方购买一辆19座宇通公交车,车辆牌照号为:吉B91452号,由乙方承包双方约定在桦甸市阳光嘉园小区北门至桦甸市五中12路公交车线路及时间从事经营。

  3、车辆及线路经营所有权属于甲方固定资产,乙方为承包经营方,乙方在承包经营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承包期内费用 元。

  4、乙方必须按照公交公司规定的12路公交车的`运行起止地点,时间,路线经营,超出规定的范围运营造成损失,甲方概不负责若对甲方车辆及利益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5、乙方承包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包,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6、本车车辆广告费用收入归甲方所有,包括政府发放的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车辆违章及交通事故赔偿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按照规定期限检车,做二维。

  9、乙方在承包期到期时,必须将本车车体外观,车辆钣金,恢复承包时模样,如有无法恢复,如轮胎磨损之类可按相应维修价格或折价赔偿。

  10、乙方无权将本车作为债务抵押、抵偿、担保、转包等损害甲方利益的一切决定。、

  11、乙方不得利用本车从事非法活动及相关违法事件,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2、本车承包期为1年,到期可续签,本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一年,过期如不续签无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需补签新条款,可随时补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即签订日起,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望双方各自遵守(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