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关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总报〔〕1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x年第6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监会令x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或聘书复印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局注销本行政许可事项。
此复。
x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