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城史可上溯至公元前486年,20xx年是建城2520xx年,古代有时作杨州(按:汉碑中杨字皆从“木”,从“手”系后人所改,王念孙有详细考证),相当于现在的“省”。扬州的名称最早见于《尚书﹒禹贡》:“淮海维扬州”。这是古人心目中的一个广泛的地理概念,包括了今淮水以南、黄海、长江广大地域内的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等省。据唐代杜佑《通典》所载,在古扬州地域内,唐代设有三十九个郡府,一百九十六个县。这个扬州虽然包容了今天的扬州地方,但和今天的扬州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今天的扬州地区,春秋时称“邗”(邗国为周代的方国之一,后被吴所灭),秦、汉时称“广陵”、“江都”等,东晋、南朝置“南兖州”,周时称“吴州”。汉武帝时,在全国设十三刺史部,其中有扬州刺史部,东汉时治所在历阳(今安徽和县),末年治所迁至寿春(今安徽寿县)、合肥(今安徽合肥市西北)。三国时魏、吴各置扬州,魏的治所在寿春,吴的治所在建业(今江苏南京市)。西晋灭吴后,治所仍在建邺(曾改名建业,后又改名建康,今南京)。隋开皇九年改吴州为扬州,但总管府仍设在丹阳(今南京)。唐高祖武德八年(620xx年),将扬州治所从丹阳移到江北,从此广陵才享有扬州的专名。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分全国为10道,扬州属淮南道。玄宗天宝元年(742),改扬州为广陵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广陵郡复改扬州。
唐末,江淮大乱。昭宗天复二年(902),淮南节度使杨行密在扬州受封吴王。天祜十六年(919),杨渭(隆演,杨行密次子)正式建吴国,以江都为国都,改扬州为江都府,改元武义。吴天祚三年(937),南唐灭吴,以金陵(今南京市)为国都,以扬州为东都。南唐保大十五年(957),后周改江都府仍为扬州。
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分全国为士、道,扬熙州属淮南道。太宗至道三年(997),又分全国为15路,扬州属淮南路。神宗宁五年(1072),分淮南路为东、西
两路,扬州属淮南东路。高宗建炎三年(1129)高宗南渡后,江都县析出广陵县,扬州增领广陵、泰兴2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设置扬州大都督府。次年,改大都督府为扬州路总管府,领高邮府和真州、滁州、通州、泰州、崇明(今上海市崇明县)5州,并直领江都、泰兴2县。
元惠宗至正十七年(1357),朱元璋军占领扬州,改扬州路为淮南翼元帅府,寻改淮海府,属江南行中书省。二十一年,淮海府改维扬府。二十六年,改称扬州府。扬州府领高邮州、通州、泰州3州及江都、泰兴、仪真、如皋、海门、宝应、兴化、六合、崇明9县。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罢除江南行中书省,设置京师(后改南京),扬州府属之。二十三年,分六合属应天府,崇明属苏州府,扬州府领3州7县,并直辖江都、仪真、泰兴县,高邮州领宝应、兴化县,泰州领如皋县,通州领海门县。
清顺治二年(1645),设立江南省,扬州府属之。雍正年间,江都县析为江都、甘泉两县。乾隆二十五年(1760),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二省,扬州府属江苏省。咸丰三年(1853)四月,太平军攻占扬州,曾改扬州府为扬州郡,改甘泉县为甘泉天县,历时8个多月。清末,扬州府领高邮州、泰州和江都、甘泉、天长、仪征、兴化、宝应、东台县,俗称“扬八属”。
宣统三年九月十七日(11月7日),扬州光复。二十日,扬州军政分府宣布成立,隶属镇江都督管辖。民国元年(1912)1月,废扬州府,并甘泉入江都县,原扬州府所属各县直隶江苏省。民国3年6月,江苏省分为5道,江都县属淮扬道。
民国38年(1949)1月25日,江都县城(扬州)解放。27日,设立扬州市,隶属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同年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改称苏北行政区扬州行政专区,专员公署驻扬州市。
1950年1月,扬州专区与划出如皋、海安给南通专区,划出东台、台北(今大丰)给盐城专区以后的泰州专区合并,滁州划出六合县给扬州,并划出江浦县给南京。最终扬州专区共辖扬州市、泰州市、兴化县、高邮县、宝应县、靖江县、泰兴县、江都县、泰县、仪征县、六合县2市9县。
1956年3月,江都县析为江都、邗江2县。1960年4月,宝应县、高邮县析湖西地区为金湖县。1966年3月,仪征、六合、金湖3县划给新设立的六合地区。1971年,六合地区撤销,仪征、六合2县划回扬州地区。1975年,六合县划归南京市,扬州地区辖2市9县。
1983年3月,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扬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原属扬州地区的泰州市和江都、邗江、泰县、高邮、靖江、宝应、泰兴、兴化、仪征9个县划归扬州市管辖。扬州市改由省管辖,设广陵区和郊区。1986年4月,仪征县撤县设市。1987年12月,兴化县撤县设市。1991年4月,高邮县撤县设市。 1992年9月,泰兴县撤县设市。1993年8月,靖江县撤县设市。1994年4月,江都县撤县设市。1994年7月,泰县撤县设立姜堰市。撤县设市中,行政区划均未改变。
199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扬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县级泰州市,设立地级泰州市,原由扬州市代管的泰兴、姜堰、靖江、兴化4个县级市划归泰州市管辖。扬州市设广陵区、郊区(20xx年更名维扬区),辖宝应县、邗江县,代管仪征、高邮、江都3个县级市。
20xx年12月,邗江县撤销县建制,改设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共辖广陵、邗江、维扬3个区和宝应1个县,代管仪征、高邮、江都3个县级市。
20xx年1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扬州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行政区域为江都区行政区域;二是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泰安、头桥、沙头、李典、杭集5个镇并入扬州市广陵区;三是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政区域与划出5个镇的邗江区合并。至此,扬州市共辖广陵、邗江、江都3个区和宝应1个县,代管仪征、高邮2个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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