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局:
按郫监发[20xx]1号文件要求,我镇于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5月25日,开展了“小金库”的自查清理工作,现自查清理工作基本结束,特将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镇有效防治“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镇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村主任组成。
二、制定有效防治“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限上报县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
三、清理时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清理范围:镇属各部门、各村、安靖社区。
五、清理结果:
(一)镇属各部门于1998年6月就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了镇财政所进行统一核算,20xx年8月我镇对各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未发现有“小金库”现象存在。此次再清理,也未发现有“小金库”现象存在,并且镇属各部门还向镇政府递交了《承诺书》。
(二)我镇于20xx年4月实施了村财镇管,此次我镅也把各村纳入“小金库”专项清理范围,通过自查未发现名村有私设“小金库”行为,各村也向镇政府递交了《承诺书》。
(三)银行开户情况
1、镇财政所除在安靖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外,还开设了5个专用账户,另外还在建行和农行开设了3个专用账户。
2、各村分别在安靖信用社开设了基本账户,所属各社在各村基本账户下开设一个专用账户,除社级开设为专用账户外,各村未开设其他专用账户。
通过自查,虽然未发现“小金库”,但我们应把防治“小金库”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加强对各部门、各村的日常监管,建立起有效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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