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甲方): 委托单位(甲方): 检测单位(乙方): 检 测 许 可 号:
工程概况(由甲方填写)
1、工程性质:
2、工程所在地:
3、工程合同总额:
4、其他情况: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工程需要进行相关质量检测时,按乙方要求填写并提交检测委托书。
2、甲方须提供检测工程的技术参数和检测准备工作。
3、如甲方需要到现场进行取样或检验操作,应该提前通知及安排,并负责组织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对送检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险,如放射性、有毒、有害或爆炸性的存在,应事先通知乙方,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
5、甲方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检验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复检时附上《检验报告》原件及预先支付复检费。如果复检结果与异议内容不符,甲方的复检费用照常交纳;反之,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交的异议内容检验费和复检费。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6、甲方需按本协议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
7、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中可查询。
8、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合同期内提供规范要求的质量检测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标准及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要求。
2、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交检测委托书后按承诺的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3、乙方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检测结果的使用及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与检验单位无关。
4、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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