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班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新生入学管理制度
一、入学注册
1、按照学校招收学员条件,同意招收的学员,必须持有关证明(证件)到培训处(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2、学员持入学证明到财务室交纳培训等费用。
3、学员进校后,一般不允许退学。退学者不退费。
4、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学习等费用一律自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重大事情非请假不可者,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教研室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6、学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成绩考核
1、学完单科或全科时,学员必须参加单科或全科的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者不记成绩。
2、成绩考核的评定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
3、成绩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种形式,教师对学员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客观、公正的评定出学员的学习成绩。
4、学员的各科学习成绩应真实的记入学籍档案。
5、学员学习成绩考核除理论课、技能课考核外,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及操行成绩,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操行成绩评定也采用四级制。
三、毕业或结业
1、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目,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或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或毕业证。
2、短期单科班发结业证,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发结业证外,另发给进修证。
3、单科学员结业后,学校可择优推荐工作,全科班毕业学员,学校将分批推荐安置工作。
4、毕业学员不服从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决。
教学管理制度
1、教师要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职教事业,刻苦钻研各种按摩理论和技术手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能力。
2、教师应按时上课和下课,无特殊原因不得误课和延长上课时间。
3、不论理论课和技能实践课,上课前教师应做好充分备课,要有教案、授课计划。
4、教师应认真上好每节课。做到认真讲课、细讲、精讲、
5、分析深刻、条理清楚、归纳准确。认真辅导,正确回答学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纠正错误手法。
6、教师应认真考核学员的学习成绩。单科技能培训结束时,进行一次考核;全科培训应在诸单科学习结束时分科考核,最后综合评定出学员全科成绩。
7、学员学习成绩考核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计分办法。
8、教师既要重视理论和技能教学,又要重视学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9、学员结业前,任课老师应将学员的成绩列表、签名,并经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签字后,即时报学校教务处或招生办。
教师管理制度
1、热爱职教事业,全心全意为“弘扬传统文化,保障社会就业”服务。
2、树立“知博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形象,努力提高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发扬爱岗精神,培养技艺精湛的人才。
3、坚持规范教学,严格管理,深钻教材,精心讲授,认真传艺,重视技能训练,狠抓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改进教学,共同提高。
5、谦虚和蔼,不骄不躁,团结同志,融洽协作,同心同德,共谋事业。
6、尊重领导,尊重同志,尊重学生,善于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创建优良的教学环境,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任务。
8、重视教学质量,认真对学员学习的效果进行检查与考核,公正评定学习
9、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其它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
1、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主管部门指导、组织开展工作。
2、经常向职工和学员进行法制教育,“四防”教育,增强治安意识。
3、主管治保工作的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因及时采取措施与治理。
4、保安值班人员,特别是夜间值班人员,要对校园巡回检查,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采取措施。
5、加强重点部位和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6、节假日必须加强值班工作,并做好值班纪录。
消防安全
1、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职工及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消防负责人应定期对学校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容易引起火灾的房间和地点严禁烟火和吸烟,严禁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以上地点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写挂“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装修过的房间、车库、库房等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4、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按摩室等出口严禁堆堵,要保证畅通无阻。
5、维修、安装、装修、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有专人专业电工施工。
6、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意挪动和损坏。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
7、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任报警及积极参与灭火救灾工作。
8、职工和学员不得在工作场地、宿舍等处随意安装电器插座、拉线或使用电器设备。
9、保证通讯外线畅通,以备紧急情况时报警使用
工作人员和教师请假及考勤制度
请假
1、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要有强烈的纪律观念,牢固树立“严明的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的思想。
2、事假一天以内者,可书面向分管副校长请假;一天以上者须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因急事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时,返校后应及时向领导申诉理由,经同意并办理补假手续,方予认可。
4、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私人诊所除外),经校长审批后方予认可。
5、凡请假者,应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委托他人代办。
考勤
1、由校长或办公室主管考勤。各部门考勤情况必须于当月末两日内分别报主管考勤的办公室。考勤表应于下月初两日内报校办公室汇总、以便及时报送校财务部。
2、学校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工作人员和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需外出办事,应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按违纪论处。
3、换休一律不兑现工资,根据部门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休息。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2、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3、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4、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5、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室,应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6、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
7、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8、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微机管理小组、微机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建立微机管理档案。对微机进行登记,要明确数量、型号、分布及联网、维修、使用情况。
3、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4、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要有严禁烟火标志,配置灭火器材。
5、严格按规定设置电器线路,使用合格线材。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不合格电源。
6、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反动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校长室。
7、建立各类软件的购买、使用台帐。学校软盘由专人统一保管。不得自带软盘进入机房,外来软盘上机均应登记并严格检查。
8、上机应定人定机。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置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9、教师应经常巡视学生的上机情况。学生上网应在教师的监督之下进行,并做好上网登记。
10、上机完毕,及时按要求填写上机记录卡。
11、微机不得擅自供校外人员使用。
12、爱护机房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房设备应予以赔偿。
多媒体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2、加强多媒体操作规程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独自使用。
3、建立多媒体教室使用台账。
4、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5、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严禁烟火,配置灭火器材。
6、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反动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7、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计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8、多媒体教室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多媒体设备应予以赔偿。
档案室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2、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3、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4、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5、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章、财务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2、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4、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5、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9、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10、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11、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12、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13、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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