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职务:董事长
受委单位名称:阿勒泰分公司
所在地址: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一、委托事项:
(1)、委托受托单位代表委托单位对受托单位在的购房人在中国建设银行阿勒泰地区分行申请办理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2)、阶段性担保期限:购房人按揭贷款正式发放至购房人在房屋登记部门正式办妥贷款抵押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正式移交中国建设银行阿勒泰地区分行止。
二、委托权限:
1小区楼盘按揭贷款相关的合同、协议的签定工作,并代表委托单位行使和履行与“金源名门”商住小区楼盘按揭贷款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委托单位委托同志为受托单位有权签字人,全权代表委托单位与中国建设银行阿勒泰地区分行签订与“商住小区楼盘按揭贷款相关的合同、协议的签字事宜。
三、委托时限: xx年 4月 17 日至 年 4 月 17 日 我公司愿意履行以上授权的相关规定,并行使由此产生的相关权利和履行+由此产生的相关义务,特此承诺。
具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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