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购方):木里县政府办公室
乙方(供方):西昌市裕昌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交易数量、价格、时间及规格
1.甲方向乙方共计购买总金额为23360元的花卉苗木(大写:贰万叁仟三百陆拾元整)。
2.供货时间: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在 20xx年06月14日前供货。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花卉及时签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按甲方要求及时装车。
2.乙方不能私自提高价格。
3.乙方向甲方供应所有苗木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和数量。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木里县政府办 乙方(签章):西昌市裕昌商行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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