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机范围及内容
乙方租用甲方 型钻机一台(包括钻机主机及相关需用配件一套),主要用于房屋(桥梁)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施工工作。
二、甲方责任
1、提供钻机主机及相关需用配件一套(详见清单)供乙方使用。
2、在钻机保修期内协助乙方做好钻机的协调保修工作。
3、全权委托乙方对钻机进行经营管理工作。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做好钻机的'经营使用保养维护工作。
2、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乙方具有全权处理的权利。
3、租赁期间,钻机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四、租赁款支付方式
1、钻机租赁金额:大写捌仟叁佰元/月(小写:8300元/月)。
2、钻机租赁款支付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各支付一次。
五、租期计算:
甲方将钻机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开始,至乙方归还给甲方之日止。
六、租赁期:
三年。租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钻机。
七、违约责任:
钻机在工地施工期间,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收回钻机。如违反约定,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违约金2万元。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解决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钻机归还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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