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瑞城亿兴大厦外立面墙装饰搭建脚手架及外护围挡及护头棚等。
(2)工程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343号
(3)工程内容:大厦外四周墙搭钢管脚手架,围挡,通道安全护头棚等。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专业质量安全设施标准。
3:工期:20xx年4月日至20xx年7月日
4:工程价款
4.1本工程价位以实际平方米为发生量计价(注四个角为前后两方计面积)
4.2工程价款支付分为三次付款。
A:第一次材料进场施工,三天内付乙方五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元整)
B:第二次付款在7月3日付乙方壹拾四万整。
(人民币140000.00元整)
C:第三次余款在拆除并清理完现场垃圾,材料等付清所剩余款。
5: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搭建、施工。
6:双方权利
6.1:甲方权利
A:乙方按照甲方施工所需,按照合同义务,安全施工。
B: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设备验收、竣工验收。
6.2:乙方权利
A: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义务。
B:可以与甲方对施工场地进行协调。
7:在施工期间,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建筑结构中施工要求时,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不得随意施工造成隐患。若造成影响,由乙方全权负责。
8:乙方义务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制定并组织人员,详细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8.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管理规定。
8.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不按照规定施工、不按照正规操作方式作业所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由乙方一并承担。
8.4:若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政府部门并及时通知甲方,与甲方一道协商处理事故,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并配偿。()事故所引发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8.5:乙方负责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8.6:按工程及安全的需要,乙方需提供看守和警卫。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9:工程验收
9.1:工程搭建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人员对防护脚手架搭建的安全进行检查验收。
9.2:拆除时,由甲方给乙方通知。拆除时的施工一切遵照本合同协议,以安全为宗旨有序的进行拆除。
9.3:拆除时所产生的各种废品垃圾,一切要按照环境卫生的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如不能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支付给对方工期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11:本次钢管脚手架的搭建时间为90天。如果在施工后,工期如延长10天内,乙方不得另外计价。如超过10天,则甲乙双方按照脚手架租金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共同协商解决。
1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所:住所:
年月日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