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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计划

2021-06-18 来源:华拓网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公益金通过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真正为社区居民提供最需要、最迫切的公益服务。根据社发【20xx】13号《关于加强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街道社区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标准和适用范围

  (一)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是XX市按京财预【20xx】3226号文件拨付到街道财政用于社区公益事业的专项经费。

  拨付标准:按照社区居委会规模大小,20xx户以下的每年补助8万元,超过20xx户的每增加1户增加补助40元,或以当年社会办批复标准执行。

  (二)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适用范围:

  1、购买公共服务项目:以志愿者队伍、社会组织、自治组织为依托,通过问需于民,经过认真选题策划并经街道审核同意购买的服务项目。

  2、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组织:为填补社区服务空缺,根据居民需求,开展社会组织带头人培训、服务项目宣传、购买必要的小型服务器材或工具及服务人员的补贴。

  3、开展社区文体、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公益活动所需要的经费补贴:小型活动器械、宣传品、活动奖品、活动劳务补贴等费用。

  4、志愿者队伍常态化管理:公益空间建设、公益储蓄、志愿

  者补贴、志愿者分会活动、社区公益日活动、特色志愿者队伍需要的小型服务器具、向优秀志愿者提供反馈服务的资金支持等。

  5、小型便民设施的安装:社区居民问需中确定的,需要安装的座椅、晾衣杆等小型便民设施。

  6、严禁用于以下支出:居委会的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组织居委会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费、招待费、会议费支出。

  二、使用流程

  社区公益金的`使用采取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问需于民。社区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通过三条途径问需于民。

  1、通过组织形式建言献策:包括党支部、居民自治组织(邻里服务社、准物业管委会、单元格自治管委会、民事协调委员会、文体分会、志愿者分会)等向社区党委、居委会提交的书面建议。

  2、通过日常工作征集民意:社区工作者通过包片入户、来电来访登记、问卷调查、网上互动平台、十人以上联名等多种渠道,自下而上广泛征集居民、社会单位对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需求、建议,并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汇总。

  3、通过民主会议集体决策:视具体情况和涉及范围,通过组织召开社区问需会、专题工作议事协商会、听证会,讨论确定与居民需求和利益有关的具体事项。解决涉及面较大的问题应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每年不少于4次),常务代表会作为居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休会期间履行居民代表大会职能。

  (二)共商共治。

  将征集的意见在居民自治组织、党员、居民代表、和谐促进员、相关单位和涉及的利益群体中进行核实、分析、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召开居民常务代表会进行排队。对群众反应强烈、涉及面广、近期急需解决的问题,逐一确定项目、对必须开展的活动逐一确定主题,并草拟200字左右的项目申请书和活动方案说明。

  (三)拟定计划。

  社区居委会每年于11月初将草拟的项目书和活动方案说明,归纳成第二年社区公益活动计划草案,报社区办与主要领导、相关职能科室对接后,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研判后,以“同意计划草案形式”予以批复。

  (四)民主决策。计划草案须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形成正式计划。居委会于11月10日前将年度计划讨论稿提请第四季度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正式计划。

  2、做好沟通反馈。对可列入远期解决或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采取适当方式向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3、后期项目追加。年度工作计划之外、必上的项目,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可列入当年追加项目(社区要有问需会记录、居民代表会议记录)。

  (五)民主监督。

  社区要按照居务公开原则,将确定的工作计划(包括项目和资金数额)进行公示,并成立由利益第三方参与的社区公益金使用监督小组(不少于5人),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每一个项目完成后要形成《社区公益项目报告》(包括项目进行或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须由主体组织负责人、监督组组长、居委会主任三方签字方有效。社区居委会每个季度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并进行书面张贴公示。年底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本年度社区公益事业计划执行及项目完成情况。

  (六)项目备案

  项目完成后,由社区居委会向街道工委上报《社区公益项目报告》,接受财务审计。当年结余,可以结转本社区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审批步骤及所需材料

  (一)年度公益活动计划。居委会11月底前向办事处提交《社区公益活动年度计划》及《社区公益项目申请书》或《活动方案》,(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居民代表大会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

  (二)财务审批。社区办、财务科提前对项目计划书进行初审,并提交街道主要领导审阅;年底前将最终确定的项目计划提交工委会研究,并纳入社区年度为民办实施工程。

  (三)科室配合。社区主动争取、相关科室积极配合、主管领导把关,对项目进行有效实施。

  (四)项目验收。对完成的项目,办事处将采取听取报告、居民座谈、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验收。请各社区注重工作过程中照片、信息、记录和其它文档材料的积累。

  四、财务审计

  街道成立由监察科、社区办、财政科、办公室组成的审计小组,每年对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社区公益金真正使用到居民所需的项目中。重点对民主程序、财务支出环节进行审计。对发现严重问题的,经工委研究,对责任人和社区负责人依照国家法律和党政纪律,予以相应处理。

  (各社区目前存在的社会单位专项经费或管理返还费、微型三产网点管理费及自治管理收费,可共同纳入社区公益经费管理范畴,作为市拨公益经费的补充,并参照本意见第二大项“使用流程”进行管理使用,但前提是社区要有健全的自治组织、监督制度和具体的管理使用办法。条件成熟的社区可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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