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府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为保障群众平安度过新春佳节,我乡结合实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现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密部署,落实责任。
我乡节前召开全乡工作会议。会上相关领导对春节前后火灾防控工作分节前,节中,节后三个阶段作出工作安排。即节前阶段:2月9日至2月16日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结合走村慰问的同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做好源头防控;节中阶段:2月17日至3月5日重点做好火灾应急准备和火患监控,严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春节祭祀造成火灾,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监控工作和应急工作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节后阶段:3月6日到春季结束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扎实做好专项治理活动。
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整改。
乡安监办牵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单位进行检查,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普遍性问题进行了整改情况回头看行动,累计出勤18人次,对煤矿,企业、个体经营户,在建工程,学校,老年活动室进、医院、诊所、公交车站等进行了大排查。经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3处,其中灭火器压力不足两处,消防通道有摆放物品一处。上述隐患均已于春节前整改。
三、查漏补缺,细化监管工作。
(一)推动建立自我管理,加强源头防控。
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主动与监管部门对接。督促形成各单位、企业、个体经营户自查自纠常态化防控。乡安办要多渠道,多形式对相关单位和企业深入督查,严格通报制度,加强惩处力度。
(二)继续开展网格化排查,加强过程防控。
依托乡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通过宣传和培训,强化各村(社区)网格管理的消防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应急处理技能,增强消防监控明锐性。同时加强安全监管办、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联动配合,继续深入开展生产加工企业、商店、医院、学校、餐饮场所、人员集中居住场所以及“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大排查,督促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三)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责任防控。
一是要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对占用、堵塞、封闭生命通道,以及违规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惩,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企业形成知法守法良好氛围。二是要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奖惩结合教育方式,宣传违法行为检举奖励制度,同时利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各单位责任人、人民群众对违法犯罪“成本意识”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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