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
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向及其启示
李桂梅
*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完成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未完成的社会制度层面的反帝、反封建任务,使中华民族真正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的独立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要的外部条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消灭了地主阶级,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摧毁了封建宗法等级制和家长制,为社会主义文化的确立扫除了最大的障碍,为新型家庭伦理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这一时期中国家庭伦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所颁布的第一个重要法律就是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婚姻法是以1949年9月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立法准绳的。共同纲领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
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该婚姻法彻底废除了以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为特征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确立了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原则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为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确立了法律保障。
新型家庭伦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1)婚姻自由,一夫一妻。这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根本特征,
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伦理的基础。(2)男女平等,相互尊重。这是社会主义家庭伦理道德的核心。(3)尊老爱幼,相互帮助。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家庭伦理的重要规范。新型家庭伦理以民主平等的家庭关系取代了传统家庭伦理等级依附的家庭关系。如果说五四时期新文化的精髓是人的发现和女性的发现的话,那么这一时期的最大进步就是人的解放,尤其是女性的解放和子女的解放。社会主义法律赋予了女性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女性走出了家庭的小天地,广泛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改变了过去从属依附的经济地位。她们以自己的劳动和智慧证实了自己的价值,取得了与男性平等的地位。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经济上自立能力的加强,促使家庭生活中男女平等开始出现,使夫妻关系具有新的内涵。夫妻不仅是生活中的伴侣,也是事业上的同志和知音。男女双方具有同样的家庭义务和权利,夫妻彼此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在事业和生活中相互支持和帮助。子女也摆脱了过去对父母的人身依附,他们作为社会的一员,开始有了独立的意识和自我人格,家长制的作风受到严厉的批判。维持家庭稳定的也不再是传统的夫权和父权,而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自由、互助和
本文系2010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编号2010JL07)、2008年湖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地开放基金招标项目(编号08jdzb03)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向及其启示
互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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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型家庭伦理虽然对扫除封建礼教的影响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它未能对传统家庭伦理进行正确的认识和梳理,加之后来由于极左思想的影响,对传统家庭伦理采取了一种虚无主义的态度,全面否定了传统家庭伦理和血缘亲情,对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也一概拒斥,致使家庭伦理囿于当时的历史局限,带有政治化缺陷。它以新的政治文化战胜了旧的家庭伦理,以革命的阶级意识统御了血缘亲情,以阶级关系作为基本的社会关系,以阶级意识为基本的意识形态。由于政治原则渗透到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们在家庭生活中失去了应有的自由度和自主性,家庭的本体价值和情感价值遭受极大伤害。这一时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向遭遇严重的挫折。
二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标志着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真正转型,这就是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从封闭社会转向开放社会。它是传统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的整体性转换,而其中最直观也最本质的则是传统自然经济、产品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转换。这一时期的家庭伦理本质上与社会主义建立和发展时期的家庭伦理一致。但社会的变革和西方文化的广泛传入,对计划经济时期的婚姻家庭及其价值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逐步消除了社会主义建立和发展时期家庭伦理的局限性。其表现为:
1婚姻家庭生活的自主化。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单一性、个人生活对政府和单位的依赖,政治文化的高度一致,造成了婚姻家庭生活的整齐划一和政治化色彩。现代社会个人生活资料的获得越来越依赖于市场的交换,个人对社会组织的依赖大为减弱,导致婚姻家庭的自由度提高。家庭作为私生活领域逐渐从社会生活中分离出来,婚姻家庭生活的政治色彩淡化,隐私色彩强化,两性关系成为个人的私事。
2婚姻家庭的价值观念多元化。在当前新旧体制此消彼长的交替更迭之际,新旧规范同时并存而造成的内部冲突,和新旧规范不能适时衔接而导致的空档,加剧了社会成员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失范状态,使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从一元走向多元,家庭伦理的评价标准呈现多样化的状态。
3家庭由封闭走向开放,家庭观念淡化。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是一个封闭、静态的社会,缺乏竞争,吃大锅饭,生活节奏缓慢,活动范围狭小,人们看重的主要是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具有强烈的家庭观念。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信息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日益增加,这促使人们不断地巩固和加强业缘关系,人际关系网络急剧增大,从而相应地淡化了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家庭结构逐渐松散,并日趋小型化。
4婚姻目的和功能趋于现代化。计划经济时期的婚姻较少考虑个人的情感,婚姻的目的和功能主要在于满足生儿育女和维持经济生活的需求。现代婚姻的目的已不再是单纯地为了传宗接代、延续家族血统,而主要是满足双方生理、心理多方面的需求,求得个人的全面发展。婚姻的情感功能日益强化,婚姻中的爱情意识和性意识觉醒。加之独生子女政策的落实、避孕措施的推广,促进了性与生育的分离,性的生育目的淡化,性快乐和性健康功能增强,性生活在婚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这使得夫妻关系成为维系婚姻家庭的基本因素,家庭关系由血缘关系为核心转变为以姻缘关系为核心。
5家庭中心的个体化。现代社会个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满足从家庭转向了社会,个人对家庭的依赖大为减弱,个人独立意识增强,个体更多地追求个人利益。于是,家庭中心转向个人中心,家庭本位让位于个人本位,这在一定的意义上是一个进步。但这一变化也内含着一些消极因素,这就是家庭成员过于强调自己的利益,以个人为中心,从而导致了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淡化甚至116缺乏。
哲学研究2011年第4期
6离婚率上升。在当今家庭的嬗变中,最令人瞩目的现象是离婚率的持续上升,这是工业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在现代化浪潮的推动下,随着妇女地位和婚姻期望值的提高,我国也面临离婚率激增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看,现代中国文化仍然处于从传统文化形态向现代文化形态的过渡、变迁和转型中,是介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过渡型文化。这种文化兼有新旧两种社会文化类型的因素,它们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形成一种二元化的文化结构。这种特征也同样表现在现代中国的家庭伦理文化上,具体来说是:
1家庭道德评价的失范性。在新旧体制交替更迭之际,原有的家庭道德规范因为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而失去了作用,但新的家庭道德规范尚未建立起来。这种新旧规范同时并存而造成的冲突,使得家庭道德规范制约机制发生紊乱,道德规范的权威性受到严重侵蚀,表现为人们的价值评判标准已由简单、明朗、统一变为模棱两可。于是大量消极颓废的因素渗入家庭生活中,这使得一部分人的家庭道德沦丧,导致婚姻家庭生活中非道德主义盛行。
2家庭伦理道德选择的矛盾性。正因为评价标准的失范,导致了道德选择的迷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获得一种价值观的文化支持,受到一种价值标准的肯定或赞扬,而同时又会受到另一种价值标准的否定或讥讽。这种选择的矛盾冲突,渗透到了婚姻家庭生活的各个层面。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婚姻自由和家庭稳定的矛盾。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家庭伦理的基本原则,但人的自由、权利与责任、义务是相伴随的:没有脱离责任、义务的自由和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人把婚姻自由原则变成了追求私利和享乐的借口,由此造成的婚姻裂变和家庭解体现象逐渐增多,家庭的稳定性受到威胁。其二,是人本化与功利化的矛盾。当今的中国婚姻家庭生活中,一方面以人为本的观念深入人心,主张婚姻自由,强调婚姻的基础是爱情,夫妻双方越来越强调精神生活、情感生活的满足。但另一方面,功利化的趋势在增强,择偶时注重经济等物质性因素的作用,金钱财富的多寡影响家庭关系的稳定。当然,在现阶段功利性追求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人本化和功利化之间应当建立一种比例恰当的良性关系。其三,是感情与义务的矛盾冲突。现代婚姻的基础是爱情,人们在缔结或解除婚姻时都强调感情的因素。这相对于强调男尊女卑、夫妻有别而不言夫妻有爱的传统中国社会来说,无疑是一大进步。但以为现代社会强调婚姻中的爱情,就是否定婚姻的社会性和其所包含的义务,或者以为爱情可以取代义务,则是错误的认识。正是这种认识导致婚姻家庭生活中一些人在寻求和享受情感时,淡忘了义务的存在,甚至以感情满足为借口抛弃婚姻,不尽义务。
3家庭道德的调控机制弱化。一个家庭要形成稳定的家庭道德秩序,创造良好的家风,必须要依靠有效的家庭道德调控机制。这种调控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二是每个家庭成员的道德自律。然而,由于道德失范、评价标准的多元性,加之现代社会婚姻已成为个人的私事,个人拥有独立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这导致社会舆论的监督变得极为乏力。而在外界强制力量减弱的同时,个人的道德自律能力不仅没有增强,反而趋于萎缩。这样,家庭道德的调控机制就无法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总之,这一时期家庭伦理具有过渡型的特征,不但表现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也表现为中西文化的冲突。因此,欲摆脱这一困境,需要我们从现代化的目标着眼,对现实的家庭伦理的矛盾作出分析,以建构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家庭伦理。
三
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向就是对传统家庭伦理的变革和继承,就是建立现代家庭伦理。对这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向及其启示
一转向进行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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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伦理观念的变革仅仅靠精神的批判是不可能实现的,还需要伦理观念的现实基础即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近代社会尤其是五四时期的学者对封建家庭伦理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们深刻揭露了封建礼教残忍、虚伪、吃人、杀人的本质,并阐述了全新的家庭伦理观念,如男女平等、恋爱婚姻自由等。事实证明这种反传统思潮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它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但五四时期的家庭伦理变革脱离了改造传统家庭伦理得以产生的社会环境的革命实践,没有触动和改变中国的社会结构,从而导致新的家庭伦理由于缺乏社会经济政治基础,无法持久立足,其影响也大打折扣。即使一些知识分子接受了新的家庭伦理观念,但他们的思想和观念很难为社会接纳。所以从整个社会来看,封建旧礼教旧道德的影响仍然很大,继续控制着婚姻家庭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以,只有通过实践变革传统社会的制度,才能真正变革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
同样,新的家庭伦理观念要在一个社会牢固确立起来,为民众所接受,也必须拥有它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的经济政治基础,我们不可能脱离社会的实际提出道德要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者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们应该彼此互爱呀,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呀等等;相反,他们清楚地知道,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5页)只有在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形态所许可的范围内,某种伦理道德才能成为现实。只有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稳固和发展,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型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如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才能日益深入人心,成为不可动摇的道德规范。
2现代家庭伦理的建构必须弘扬本民族传统家庭伦理的精华,并且借鉴西方家庭伦理的优长之处。从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向看,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始终与反传统的道德批判交织在一起,但我们并没有真正解决传统的继承性与发展性问题。当现代化步向深入、全球化席卷而来之际,传统继承的问题再次提出并需要我们作出回答。人类文化的演进是一个变革与传承对立统一的过程,传统家庭伦理与现代家庭伦理并不是势不两立的。传统家庭伦理道德作为封建的意识形态,显然是为维护封建等级秩序服务的,其中存在着许多宗法血缘的狭隘意识和封建等级观念,如强调家庭至上、抹杀和否定个人利益、消解个人独立和自由。强调等级服从、宣传男尊女卑等。这些观念现已逐渐丧失其意义,作为消极和保守落后的力量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相抵触,妨碍了社会的发展。因此,要把传统家庭伦理转变为现代家庭伦理的一部分,必须对其狭隘性、封闭性、保守性以至反动的方面进行深刻的批判,这是有效地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家庭伦理的必要前提条件。但是,作为一种伦理文化体系,传统家庭伦理中又必然积淀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蕴含着具有普适性的一般人伦关系的意蕴。传统家庭伦理蕴含着人类对家庭生活、家庭关系的认识,揭示了人类一般应有的血缘亲情和家庭中的道德关系,提供了一些最基本的家庭道德观念;这些观念对于协调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凝聚力、培养人的道德品质曾起过积极的作用,其中有一些内容至今仍然具有价值,并已渗透到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中。所以,如果我们对这些内容进行现代诠释和价值提升,它们就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资源。
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是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近代以来促使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现代转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西方家庭伦理文化的不断输入,促使中国人对自己的家庭伦理进行反思。在两种家庭伦理的碰撞交流的过程中,中国人开始了解和接受西方的现代婚姻家庭价值观念。西方家庭伦理强调家庭成员的人格独立和平等,注重夫妻之间的爱情和宽容精神,这些都是值得借鉴的优长之处。中国现代家庭伦理的建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学习、接受和消化西方家庭伦理合理内核的过程。只有弘扬和借鉴并重,才可能建构起既符合社会主118哲学研究2011年第4期
义现代化要求和中国民众心理,又符合世界发展进步潮流的现代家庭伦理。当然,对西方家庭伦理中的消极因素如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想和享乐主义思想等,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态度,坚决摈弃。此外,不论是对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弘扬,还是对西方家庭伦理的借鉴,都不能脱离中国现代社会的现实;只有立足于现代中国的背景,我们建构的家庭伦理才能有效地解决现代中国家庭面临的问题,才能真正发挥它的功效。
3家庭伦理应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单元,它不可能独立于社会之外,它总要受到社会的影响:可以说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困惑与希望,都会引起家庭的反应。上个世纪60年代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家庭也成了政治斗争的战场,因路线斗争而导致父子对立、夫妻反目并不奇怪。80年代的家庭又遭受到市场经济经济理性的入侵,它无情地撕破了家庭原有的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了利益的冰冷本质,择偶方面功利主义的选择大大增强,金钱的多少决定着婚姻的分分合合。这一切都使得家庭应有的关怀合作和情感交流功能相对削弱,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援助、必要时作出自我牺牲以抗击意外灾难的利他主义道德力量相对弱化。这种情况在家庭仍然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单位,仍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互助、保障、心理情感功能的今天,非常不利于人的发展。家庭在其发展过程中深深地打上了社会的烙印,但家庭生活毕竟不同于社会生活,家庭伦理应保持其相对独立的价值体系。
如果说在传统宗法社会中,家国同构的单一同质特征使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表现出同构性,造成了伦理构造的单一性、同质性,那么今天的伦理道德正在走向多元性,这种多元性不仅仅是基于当今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还基于现代化过程中社会组织的高度分化,市场作为经济组织在分化过程中获得发育的同时,也发展出相对独立的价值体系和规范:不仅不同民族、阶层有不同的道德原则,而且不同领域也有不同的道德原则。置身于市场经济之中的家庭,其伦理原则必然要与市场相衔接,并表现出相适应的一面。但适应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遵奉市场的价值标准,家庭伦理原则应保持其自身应有的独立性。
市场的道德信条是公平竞争的原则,而家庭则应突出关爱原则:关心所有家庭成员的物质、精神和心理需求,使每个人在家庭中都得到照料、支持、温情与愉悦;尤其是要使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利益能得到满足。所以市场的价值原则并不适用于家庭。在家庭中应当实行的是按需分配,而不能搞按劳分配,家庭必须发挥它自身独特的互助、保障功能。今天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人生风险加剧,这要求家庭的心理慰藉和精神安抚的功能不断强化:人们渴望在家庭中能摆脱竞争的压力,享受家庭的温情与轻松。所以,家庭有其独立的不可替代的价值,这就是关怀、互惠、利他乃至牺牲精神。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960年,人民出版社。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杨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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