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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制度

2023-04-14 来源:华拓网
 对于我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贫富分化现象,学界大致有两种相互对立、各执一端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现阶段贫富迅速分化是由于在观念和策略上片面地鼓吹市场机制与效率优先战略的优越性,而对穷人和弱势群体的贫困处境麻木不仁,并完全忽视了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结构的职能。显然,这种观点把贫富分化视为市场机制起作用的结果,视为政府没有有效地遏制市场机制的结果。2005年,联合国发展统计署也认为,中国贫富分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们过去实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策略。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加大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限制市场机制起作用的范围和程度,由此减缓贫富分化的速度,并降低贫富分化的程度。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一个良性社会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市场经济制度下的财富分配方式并不保障人人占有均等的份额,它只是为人们创造财富尽可能地提供充分的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这种观点更看重起点的平等和过程的平等,即权利的平等和机会的平等,而并不注重分配结果的平等。它一方面鼓励人们去不断地创造新的财富,把“饼”做大,从而为更多的人能摆脱贫穷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它又主张按照创造财富者可以正当占有财富的准则来分配财富,而不是根据等级、特权或强制性来进行分配。这种观点视市场经济制度为实现社会平等与社会公正的唯一正确途径,并认为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发现别的什么手段能够比市场机制更有效地改善资源配置和有效地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也没有别的什么手段像市场经济那样更有效地调整贫富差距、改善穷人的境遇。持这种观点的人,反对加大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主张开放更为自由的市场,主要依靠市场本身的力量解决贫富过度分化的问题。本文为全文原貌 本文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首先分析一下市场经济与财富分配不平等的一般关系。 二、市场经济与财富分配的不平等 面对贫富分化的现实,我们首先明确一点,即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是与市场经济的本性和运作机制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主体独立地、自主地追求自身的特殊利益或私利为内在驱动力的。在市场行为中,市场主体只承认竞争的权威而不承认其他任何权威,市场主体的权利也不允许受到任何侵犯。市场主体的这种独立性、自主性和追逐私利的合法性造就了市场经济的各种运行机制,使市场经济成为高效率的经济形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主体在个体上的差异就必然会导致财富分配上的差异。如黑格尔所说:分享普遍财富的可能性,“一方面受到自己的直接基础(资本)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到技能的制约,而技能本身又转而受到资本,而且也受到偶然情况的制约;后者的多样性产生了原来不平等的禀赋和体质在发展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在特殊性的领域中表现在一切方面和一切阶段.并且连同其他偶然性和任意性,产生了各个人的财富和技能的不平等为其必然结果”。这就是说,市场经济本身的自发倾向必然产生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也就是产生贫富分化,而且正是这种贫富分化所带来的市场差别,才使得市场充满活力和创造性。所以,提出平等的要求来对抗这种不平等,纯粹是“空洞的理智的勾当”。 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可以说是一种必然的现象。而且我们必须承认,这种不平等是使市场经济体系充满活力和具有效率的动力之源。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这种不平等也就没有市场经济本身。这也是我们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策略的基本原因。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种不平等又是引起社会矛盾、社会摩擦乃至社会动荡的基本原因,从而也就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基本原因。这是因为财富不平等本身所具

有的累积性和延伸性必然会引起负面社会效应。 所谓财富不平等的累积性是指市场主体的个体差异必然导致财富分配上的差异,使财富更多地积聚到少数私有者手中,因而财富的积累同时也就是不平等的积累;又由于市场机遇与个体财富的多寡密切相关,一定的机遇总是相对于一定的资本才是有效的机遇,拥有更多资本的人也就拥有更多的机遇。因此,不平等的积累必然使“机遇平等”变成毫无意义的空话,因为更多的机遇对于资本匮乏甚至没有资本的人来说,就根本不是什么机遇。同时,不平等的积累也使“起点公平”(只在逻辑的原点上存在)变得没有真实性或现实性。“起点公平”这个概念来自于公平赛跑的隐喻,有如在田径场上人们正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但是在市场中却很难找到这个起跑线。特别是当财富作为家产为子女所继承时,出身富有的人和家境贫寒的人,在一开始进入市场时就完全不平等,而且这个不平等还不仅限于财富多寡,同时还包括意义广泛的社会资本,如社交圈层、人际关系等.正如美国社会学家奥肯所说:“成功靠的是你认识谁,而不是你懂得什么,这种成功是机会不均等的明显事例。而且,当真正的问题是靠你爸爸认识谁,就显得特别不公平。” 所谓财富不平等的延伸性是指财富不平等的累积可以使财富不平等向个人的其他权利延伸,导致其他权利的不平等。黑格尔将这一点称之为内在于市民社会的客观法则,他说:“理念饱含着精神特殊性的客观法。这种法在市民社会中不但不扬弃人的自然不平等(自然就是不平等的始基),它反而从精神上产生它,和财富上、甚至在理智教养和道德教养上的不平等。”这就是说,由于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自发地具有将社会生活甚或日常生活各个方面市场化的倾向或效应,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约束,不平等不仅会向其他资源分配,如权力和声望的分配延伸,加剧这些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不公正状态,甚至向那些原本是平等的自由权利延伸,如受教育权利、生命健康权利乃至各种政治权利,也就是说,财富不平等的延伸性在极端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对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构成事实上的威胁或侵犯。 上述分析表明,我们一方面必须肯定市场体系产生贫富差距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又必须把这种贫富差距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也就是必须给贫富差距一个限定尺度。显然市场体系本身是不会给贫富分化提供这样的尺度的,市场的自发倾向只能是导致贫富分化的不断加大。只有国家才能提供这样的尺度,而提供这个尺度或限度,正是国家或政府的社会公正责任。在利益分配方面,如果国家不能发挥必要的、适当的调节作用,那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富分化的程度就会自发地不断增加,使财富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少数富人阶层,同时使越来越多的人陷入贫困,形成日益庞大的弱势群体。从而一方面是财富的积累,一方面是贫困的积累,经济发展的利益不能普及整个社会,由此形成社会的总体不合理、不公正。在这种情况下,财富不平等本身的累积性和延伸性使事实上的不平等自发地延展到个人生活的一切方面,不仅扩大和强化了不平等的程度,使那些原本平等的权利要么受到事实上的侵犯,要么就是变成了无法兑现的空洞的法律承诺,使占人口多数的低收入社会成员普遍产生“相对剥夺感”。从一定意义上说,贫富分化的扩大之所以必然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深化和激化,主要的不是因为贫富分化的程度,而是贫富分化的累积性和延伸性造成的这种“社会不平等”的负面效应。当各种社会力量不能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境遇,反而不断恶化这种境遇时,这些社会力量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就成为异己的、不可理解的、与自己相对立的力量。这就必然会加剧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正的感受,引发甚或激起穷人阶层对富人阶层的仇恨情绪以及弱势公众对政府的不满。这种情况的进一步演化,要么加大不同阶层、阶级之间的社会摩擦,诱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要么导致

所谓“贱民”的产生。如黑格尔所说:“当广大群众的生活降到一定水平——作为社会成员所必需的自然而然得到调整的水平——之下,从而丧失了自食其力的这种正义、正直和自尊的感情时,就会产生贱民,而贱民之产生同时使不平均的财富更容易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贫困自身并不使人就成为贱民,贱民只是决定于跟贫困相结合的情绪,即决定于对富人、对社会、对政府等等的内心反抗。此外,与这种情绪相联系的是,由于依赖偶然性,人也变得轻佻放浪,害怕劳动,他不以自食其力为荣,而以恳扰求乞为生并作为他的权利。”在通常情况下,社会摩擦的不断加剧与社会成员中贱民的产生是同时发生的,从而使社会生活的矛盾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并构成社会的深层危机。因此,黑格尔认为:“怎样解决贫困,是推动现代社会并使他感到苦恼的一个重要问题。”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本文提到的两种观点各自的片面性。 第一种观点可以说是片面地夸大了我国目前市场机制导致贫富分化的结果。本文并不否认我国目前贫本文为全文原貌 富差别的产生与市场机制有一定的关系。如前文所述,市场经济本身的自发倾向就是导致贫富分化,而且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抑制,这种贫富分化就会不断扩大。在我国,自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市场主体的个体差异必然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经济收入的差距不断扩大。此外,在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一些国有、集体企业的破产也造成大量职工失业或收入低下,等等。这些情况的出现在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中是不可避免的。例如,我国目前贫困人口的不断增加与失业率不断提高密切相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梦奎在2004年3月于北京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所作的主题发言透露:“综合各方面的研究结果,目前城镇失业率。包括登记失业、下岗职工和其他类型的失业,总计大约在8%至10%。”有专家估计,如果将登记失业、下岗待业职工和各种类型的隐性失业加到一起,中国城镇的实际失业率大概在15%到20%。但目前我国失业率的升高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不够充分的结果。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已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体系。但是这个体系是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中形成的,从根本上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机制,因而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必然会因完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结构和运行规律而彻底崩溃,由此导致大量职工下岗失业。客观地说,这种情况在体制转型时期难以避免。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也只能主要地依赖于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也就是必须通过市场经济的发展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实际发展的过程也正是如此,如从1978年到2005年,我国的GDP总量从3645亿元增加到182321亿元,与此同时,我国就业人数也由1978年的4.01亿人增加到2005年的7.58亿人。增加了3.57亿人,大约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带动的就业增加量就可以达到63万人。目前失业率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劳动力资源的增长速度快,远远高于目前国内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这些情况表明,我国现阶段贫困人口数量的增加,不是因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策略发生了问题,事实上,“效率优先”一直在积极地为“兼顾公平”创造条件。例如,由于我国经济持续而稳定地增长,尽管失业者和低收入者在人口比率上依然很高,但贫困人口的绝对数字正在下降,低收入者的绝对收入正在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中国农村极端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贫困发生率30.7%,持续下降到2002年的2820万人,贫困发生率3%。乡镇居民最低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从1990年的859.92元增加到2004年的3084.83元。显然,这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为消除贫困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的“兼顾公平”策略在改变贫困状况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此得出的唯

一结论是,只有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才有可能最终走出高失业率困境。在这里首先应当避免的是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策略的误读。总起来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策略是可行的,只不过不能把效率与公平简单地理解为“先后”问题。“效率优先”是市场体系的本性,市场体系就是因其内在差别而有效率,否认了差别的合理性,也就取消了市场效率;而“兼顾公平”则是政府的责任,这个“公平”不是取消贫富差别,而是要防止贫富差别过分扩大,在这方面,政府应当有更多的作为。但无论采取何种公平的策略,都不能以牺牲市场效率为代价。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借口贫富差距过大而主张遏制市场机制,强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无疑是饮鸩止渴,最终只能因无法为消除贫困创造充分的条件而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 第二种观点表现出一种对市场机制的过分崇拜。市场经济的确是一种高效率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的发展也的确可以为解决贫困问题而创造充足的物质条件。但是市场经济却不能自动地、自发地将经济增长的利益公平合理地分配到社会各个阶层,而是自发地不断引起和加大贫富分化程度。换句话说,市场经济有可能把“饼”做大,但如果没有政府参与“分饼”,同样有可能让更多的人吃不到“饼”。因此,说“没有别的什么手段能够比市场机制能更有效地改善资源配置和有效地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这是对的,但是,如果说“没有别的什么手段像市场经济那样能有效地调整贫富差距、改善穷人的境遇”,则是根本忽视了市场体系本身的固有缺陷。事实上,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随着经济增长而出现的使贫富分化不断加剧,人均国民收入翻了几番,但贫困人口的数量不见减少,甚至反而不断增多,而增长的利益更多地集中在少数富人手中。这种情况,即便是发达国家也在所难免。这表明,市场机制是导致贫富分化的机制而不是解决贫富分化的机制,贫富分化问题的解决只能靠政府的利益调节功能。尤其是我国目前贫富分化的程度已经很高,如果认为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地调整贫富差距、改善穷人的境遇,这就等于要求政府放弃解决贫富分化问题的努力,这在实践上也是非常有害的。 三、我国目前贫富分化的复杂原因 依笔者之见,上述两种观点其实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我国目前贫富分化的真正原因缺乏足够准确而清醒的认识。我国社会尚处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市场取向的改革尚未完成,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这样一个过渡性历史时期,贫富分化的原因必然是与不稳定的或者说处于变动中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因而是高度复杂的。其中一个最值得注意的动向是,导致贫富过度分化、迅速分化的最重要的原因不是市场机制正常起作用的结果,而是各种非市场因素严重扭曲了市场机制的结果。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对“何以致贫”和“何以致富”两个问题的分析做一粗略的说明。 在我国目前导致贫困的众多原因中,涉及社会成员人数最多、国民反映最为强烈的莫过于“教育致贫”和“医疗致贫”两个方面。教育和医疗对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来说,几乎可以说是伴随终生的经历。除了衣食住行等必要的生活开支外,花在教育和医疗上的钱也算得上是经常性投入。正因为如此,教育和医疗,在体制不健全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业风气恶化的情况下,成为导致社会成员迅速贫困化的主要原因。以“教育致贫”为例,2006年7月初,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八成贫困学生家庭致贫主因是教育支出。这个调查覆盖了北京、河北、安徽、湖南、重庆、广西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16所高中。调查数字表明,贫困高中生年人均教育支出高达4756元,超过平均家庭收入,超过三分之二的家庭入不敷出,81%的家庭总收入不足以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10.2%的家庭教育支出比例高达79.8%。此外,在我

国各大城市和地区的所谓重点中学,有相对充足的办学能力,但却不按正常规则、制度招生,而是利用教育本文为全文原貌 资源不平衡,极力压缩正常录取学生数量,而大搞“校中校”、“特长班”、“小班”、“重点班”等名目繁多的收费生、择校生,收费标准,最低每年也要5000元以上,最高可达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学生来说,“义务教育”早已名存实亡。一个家庭为培养一个孩子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所需付出的费用远不是一般工薪父母所能承担的,即便勉强可以承担,往往也是面临困境。 与“教育致贫”同样严重的是“医疗致贫”。据2006年3月13日新华社提供的一则消息透露,我国目前约有75%的人口没有任何形式的保险来保障他们的基本健康。全国居民一年医疗负担达6000亿元,占GDP的5.4%,全国有近三成家庭因病致贫。另据中新社北京2006年9月5日的一份报道称,由国家发改委制订的一份名为《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的文件披露,由于医疗保障覆盖面小、用药和检查费用不甚合理、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致使许多老百姓看不起病,全国每年大约有一千余万的农村人口因病致贫或返贫。为此,中国官方认为,中国医疗事业的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全面配套的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与“何以致贫”相比,“何以致富”更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凭着勤劳、智慧、公平竞争致富,无论富到何种程度都是无可非议的,但在我们提到的那个占城市财富47%富人阶层中,有多少人是如此致富,我们不得而知。事实上,除了这个唯一正当的致富途径外,我国现今社会中还存在远比这个途径更快捷、更有效的“致富途径”。 首先是“腐败致富”。在所有致富“途径”中,腐败是最快捷的。腐败的基本特征是“以权谋私”。“权”即控制公共资源的权力,以权谋私就是凭着手中的公共权力,用公共资源换取私利,其基本方式就是行贿受贿。最近的一个典型案例是,2004年以资产0.98亿美元在富豪榜排名167位的乐山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通过向政府官员行贿,以138万元的超低价买得价值8330万元的两座煤矿,还以4000万元换来价值4.6亿元的国有资产。像这样的例子,根本不需要——列举,所有的腐败无不具有这个特征。这种以权谋私的行为同时使行贿者和受贿者都迅速地富了起来,但却直接或间接地剥夺了广大公民使用这些公共资源的权利,甚至由此无法摆脱贫困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这些富有者的仇恨,就不是仇恨他们的富有,而是仇恨他们致富的来路不正,不是仇富,而是仇腐。 其次是“逃税致富”。毫不夸张地说,如何逃税、漏税、避税在富有者阶层中如果不是最高的“智慧”,也是最高的智慧之一。因而富人逃税在中国并不是什么新动向。据有关方面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但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量的不到10%,富人逃税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另有统计表明,目前,我国中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工薪阶层,已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2005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人为1737亿元,其中65%来自工薪阶层;而占总收入一半以上的高收入者,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仅为20%。再有,据不完全统计,最近3年公布的中国富豪百强中,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越来越多,2002年是25家,2003年增加到37家,2004年更多,达45家。然而,这样一些令人羡慕的“财富巨人”,同时也是暗箱操作的“纳税侏儒”。2005年公布的“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中,前3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如果让那些逃税的富人缴足税款,他们中还能有多少人算得上富人?更为严重的是。逃税致富的问题恐怕不仅仅涉及到纳税人。对于富人阶层长期的、大规模的逃税行为,我国税务部门竟然束手无措,竟然任其一逃再逃,值得深究。 其三是“垄断致富”。据中新网2006年5月18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承

认,当前,中国企业分配及薪酬管理中还存在较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按细行业分组,2000年工资最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当中的航空运输业年均21342元;最低的是采掘业当中的木材及竹材采运业年均4535元,两者相差4.71倍。2004年T资最高的是金融业当中的证券业年均50529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当中的林业年均6718元,两者相差7.52倍。从2000年到2004年4年间,行业差距扩大了l6倍。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更大。步正发指出,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的差距,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其收入水平与其贡献和价值背离。据调查,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而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那里,11.2万人花掉了136.7亿元的人丁成本,人均12.36万(此处职工人数仍然用的是2004年度的数据)。据统计,垄断企业人均人工成本,中位值在6万一7万元之间,而该年度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东部省份是2.24万元,中部地区不到1.5万元。垄断企业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4倍。在垄断企业中,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现象是人工资本增长率高于产品销售增长率。如中石油集团人工成本同比增加22.2%,而销售收入同比只增加了19.9%,人工成本增幅高于销售收入的增幅。而其旗下的上市公司中石油股份,年报显示:从2001年上市以来的5年,其雇员酬金成本每年分别以123%、12.0%、14.4%、29.4%的速度在增长,到2005年这一成本已经在5年里增加了一倍。据了解,这种情况并非石油一家,其他如远洋、电力、通讯等垄断企业都有这种倾向,如远洋运输集团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了9.2%,而人工成本同比却增长了16.5%。这就可以想见,许多垄断企业为什么年年“报亏损”。“报亏损”已经成了将国家资产转化为个人私产的手段或途径。 四、反腐是解决目前贫富分化问题的关键 从上述关于“何以致贫”、“何以致富”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导致我国目前贫富迅速分化的原因形形色色、多种多样,但在这些各不相同的原因中有一个通项,那就是“腐败”,这包括政府机构的腐败、官员的腐败、行业的腐败、从业人员的腐败等等。例如,由于我国的教育经费投入长期以来严重不足,致使国内初等和中等教育部门长期存在的教育资源不平衡的问题得不到根本的解决,从而使教育行业中的从业人员能够利用教育资源不平衡的矛盾巧立名目,向公民强行征收各种费用,使教育乱收费的现象不但本文为全文原貌 屡禁不止,而且愈演愈烈,乃至最终演变成大规模的行业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又导致教育资源不平衡的进一步加剧,并且已经成为行业和个人牟取暴利的条件。医疗成为导致贫困的原因更是行业腐败的典型例证。以吃药贵为例,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许爱娥明确指出:官员腐败是药价虚高的总源头。她说:“卫生部公布看病贵有6大原因,我认为药价虚高是突出问题,而药价虚高的总源头是官员腐败。比如,按照正常程序,一类、二类新药审批总费用是4.8万元,批文评审通过至少需要5年。但目前,一些新药批文的速度从一个星期到几个月不等,批文价格低则数百万元,高则上千万元。我认为,药品主管部门少数官员腐败正是药品价格虚高的总源头。”就全国来看,截至目前,药品已经17次降价,但老百姓并未感到实惠。为什么?因为一旦限定价格,厂家就对该药停产,然后老药翻新,做成新药。然而参与医疗腐败的不仅仅是官员,而是整个

行业的从业人员。从药品的营销方式上看,厂家、经销商和医药公司、医生、医院都从该药的使用过程中谋取了巨额利益,而这些利益最后都由病人买单。毋庸置疑,由于人不能不受教育,不能不看病,因而教育和医疗极有可能演变成对公民进行盘剥、敲诈的行业。这两个行业的暴利,是以社会大众,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贫困为代价的。至于腐败在种种非正常致富途径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几乎可以说是不言自明的。由于腐败,大量的公共资源流向了少数不法者,由此造就了少数牟取暴利的富人阶层;与此同时,也就剥夺了社会公众使用这些社会资源的权利。剥夺了社会公众分享由这些资源产生的利益的权利。从而在少数人迅速暴富的同时,更多的人则迅速陷入贫困。 腐败不仅造成了贫富的迅速分化,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败坏了社会良心。政府官员的腐败正在彻底瓦解人们对政府官员的公正期待,也摧毁了一切用来教化社会的政治说教和道德说教,使人们逐渐丧失对政府的信任;教育和医疗这是两个最需要讲社会良心的行业,教师与医生也是公众最敬仰的职业,这种敬仰既是知识上的,也是道义上的。然而行业的腐败,使他们的形象黯然失色。而当他们已经得不到人们的信任和敬仰的时候,人们在这个社会上似乎已经找不到值得敬仰和信任的人了。而对于那些少数富人来说,当他们中那么多的人是依靠腐败而致富的,腐败就成了用以致富的工具。 腐败也在扭曲着我国尚不成熟的市场体系。形形色色的腐败使市场机制不能正常起作用,而使各种非市场手段肆意泛滥。如果市场取向的改革,仅仅是把市场主体追求私利的动机激发出来,而没有在市场主体的心灵中有效地建立起市场规则意识,从而使市场主体不是按市场规则进行经济活动和职业活动,其结果必然导致市场体系名存实亡。而腐败所毁掉的正是市场规则。因此,腐败的危险性就在于它正在把中国社会推向恶性循环的陷阱中。 更为严重的是,腐败的扩散和蔓延,已经使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产生了强烈的“被剥夺感”,已经在不断地降低公民对政府和执政党的信任度,已经在持续地激化各种社会矛盾,如果不从根本上予以治理,中国社会就将难以避免地陷入全面的危机状态。 总之,就我国目前社会发展中的贫富分化现象而言。反腐败显然是遏制贫富分化趋势的关键。如果说导致贫富分化的那些原因正在把中国社会推向恶性循环的陷阱,那么,反腐则是遏制恶性循环、启动良性循环的引擎。2006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发表讲话,指出,纪检部门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他强调,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应当说,中央此举正是把握住了这个引擎。只有切实地、有效地严厉打击腐败,中国社会才有可能进入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

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偏低

从收入法核算的GDP看,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

的39.7%。在此期间,统计口径的调整,是其原因之一。即便考虑这一因素,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下降过快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影响了居民消费的增长。近年来我国储蓄率持续上升,主要是企业储蓄上升的结果。企业储蓄率1992年为13.3%,近年超过20%。对于居民来说一定程度上不是消费相对少了,而是收入水平相对下降了。

从国际比较看,在初次分配中我国劳动者占比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而企业盈余则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世界重要经济体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近年一般介于50%到57%之间,比我国2007年39.7%的水平高10~17个百分点。而这些国家的企业营业盈余介于20%~25%之间,比我国31.3%的水平低6~11个百分点。

收入分配不公平导致收入差距明显偏大

城乡间、行业间、人群间收入差距扩大,以及收入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比较突出,也是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中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城乡差距是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86倍,2007年时达到3.33倍的高位。这说明,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很大程度上依然反映的是城乡差距问题。

行业间收入差距问题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各行业间收入水平最高是最低的1.8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除了行业特征和技术密集等合理因素外,当前我国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很大程度上是垄断因素导致的。

二次分配的收入调节效果不明显。1990~2005年基尼系数从0.35上升到0.45,2008年进一步上升到0.48。最高20%的收入组的收入相当于最低20%收入组的8.3倍。这说明二次分配既没有在总量上改善居民的收入状况,也没有在结构上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只是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差距拉大的速度。

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占比偏低

国际经验表明,随着一国发展水平的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支出中的比重呈现逐步上升趋势。特别是人均GDP在3000美元至10000美元阶段,随着居民消费逐步由耐用品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公共服务在政府支出中的比重将显著提升。以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主要公共服务为例,国际平均升幅达到13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保持相对稳定,而医疗和社会保障支出分别大幅增加了4个和10.7个百分点。当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后,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占比将逐步趋稳。

一、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已经充分显现

我国收入差距拉大过程,如果从1985年算起,已经持续20年了,差距继续拉大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到目前为止,差距拉得过大已是不争的事实。从居民收入情况看,基尼系数已从1995年的0.389上升到2002年的0.43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城乡差距从1985~2003年的18年间快速扩大,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3%,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7%。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2∶l,加上各种福利差距,实际达到6∶1。尽管去年中央采取了多项重大措施,使农民人均收入增加了300元,但城市人均收入增加900元,城乡差距仍在继续扩大。从地区差距看,2003年东部地区人均GDP分别相当于中部和西部地区的1.91倍和2.38倍。公务员的工资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差别也太大。

二、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体制不完善造成的差距。如一些行业搞垄断性经营,取得了过高收入。 2、地域差别造成的差距。由于区位环境、 历史 文化、基础条件、人口素质、生产力水平等差异以及政策因素,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从总体上看,东部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展较慢。

3、再分配手段不完善造成的差距。目前的再分配领域中,无论是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还是对低收入者的保护都还不完善,致使初次分配中形成的较大差距缓解比较慢。 4、非法收入造成的差距。由于管理的疏漏和一些现行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不配套,给非法收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特别是存在着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严重腐败问题,以及利用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投机欺诈等各种非法手段获取高额收入等现象。 三、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 (一)、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1、打破行业垄断。对于垄断行业的国有 企业 ,国家制定工资指导线,加强对工资福利过高、增长过快行业的职工收入调控。同时加强对这类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人工

成长增长串的考核。严重违反国家工资政策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制定《反垄断法》来有效制约垄断经营行为和对某些 自然 垄断性行业实行高于一般行业的税率,使其获得的超额利润收归国有。

2、建立平等竞争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特别是消除城乡间的就业歧视和择业差别,使劳动者能够根据自身的利益追求和特长自主择业,形成劳动要素合理配置的局面,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克服因就业选择限制而产生的收入差别。通过完善劳动力市场缩小收入差距。

3、完善市场规则,构造竞争机制,整顿流通秩序,强化市场管理,努力塑造文明的市场行为主体,严肃法纪,取缔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和侵吞国家财产的不法分子,制止利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

问题:1.国民收入分配均存在向政府倾斜的现象,不仅不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而且也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相背离

2.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导致居民不得不自行考虑医疗、养老、教育等诸多方面的支出,从而极大地强化了居民的储蓄动机,压抑了居民消费的欲望,进而阻碍了居民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3.政府主导型投资增长促使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但并未带来居民收入的相应增长 4.国家居民获得的社会补助收入付款的支出,总体没有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的获得收益,反而损失对方。

5.证券方面:造成贸易顺差过大、信贷投放过多、投资增长过快等“三过”问题的根源是国民收入分配存在问题,财政对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低收入群众收入增长不快,储蓄率和投资率过高,消费率过低 6.官员的腐败,贿赂等行为

解决措施:1.整顿市场秩序,取缔非法收入。现在相当多的非法之徒钻体制的空子,在流通及经济领域大发不义之财,专干那些违法乱纪的事。二是防腐败要警钟长鸣。要一下子完全杜绝腐败是不可能的,但要加大反腐败的力度,持之以恒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绝不能让我们的公务员队伍中再有成克杰、胡长清之类的贪污腐败分子存在,要想办法从体制上解决反腐败问题。三是要加快经济立法,尽快制定有利于缩小差距的法律

2.“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但又没有落实到具体政策上来,如果再加上“效率优先”,同时,市场经济本身是既讲效率,又讲公平;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恰恰是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原则。我们讲等价交换,就是讲公平;有了等价交换,才有竞争,才有优胜劣汰,也才能够有效益。我们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我们的目标是最终实现共同

富裕。

论述题

我国市场流通法律体系现状、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从市场流通法制建设看,目前仅有少量的法律法规及一定数量的规章,与其他领域法制建设相比,明显滞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流通的主体、流通行为、交易方式曰趋多样化,现有市场流通立法已不能适应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的一项重要任务。 构建一个体系完整、机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我国改革开放大体上经历了从商品市场建设为主,到推进要素市场建设为主的两大阶段,商品市场、金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核心。虽然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取得重要的成就,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要在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与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下工夫。(论述题答得要全面,这个还不算很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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