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会计处理
二、社会保险费的涉险内容
1.社会保险费项目
社会保险费的项目主要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通常我们简称为“五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分别简述如下:
医疗保险费,由参保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负担,用于参保职工医疗补偿的一种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即对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统一政策规定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退休后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费,由政府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资帮助和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制性,属社会保险体系之一;
工伤保险费,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
生育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2.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各地标准(行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缴费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薪酬作为缴费基数,若职工个人缴费的月平均薪酬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薪酬60%的,按60%申报缴费,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申报缴费。一般来说,一个部门、一定时期、统一标准交纳,逐步过渡到社会保险费的交纳金额与职工实际薪金相挂钩等。
3.缴费比例
由于各地的标准(行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目前执行的常规比例大致情况如下:
①医疗保险费,应缴比例为10%(未含大额医疗保险,即医疗保险互助),其中: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
②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20%(17%划入统筹金,3%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8%;
③失业保险费,应缴比例为3%,其中,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④工伤保险费,应缴比例1%,由单位缴费。初次认定时,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工伤保费费率;
⑤生育保险费,应缴比例为0.7%,由单位缴费,个人不需缴费。
4.计量范围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含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在会计核算上,属于职工薪酬范围。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值得注意的是:(1)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2)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年度终了时,应对该科目进行清算,注意补提与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三、会计处理实务
下面,就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参保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计算与账务处理予以举例;假定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因账务处理较为简单,对其他险费的相关账务处理从略。
玉晓春蕲有限公司,有职工300名;其中:一线生产人员为200名,一线辅管人员为20名,总部管理人员为50名,销售人员为30名。该公司与劳动者原订立了全员劳动合同,未发生人员变动。2010年6月,假定该公司按当地人均薪金基数1100元计算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假定应缴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20%(17%
划入统筹金,3%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8%,其计算及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缴费的计算
(1)月度缴费基数:1100×300=330,000.00(元)
(2)月度应缴金额:
*****×28%=92,400.00(元)
其中:单位缴费共计:*****×20%=66,000.00(元)
个人缴费共计 :*****×8%=26,400.00(元)
由单位承担的月度缴费总额66,000.00元当中,
①划入个人账户共计:*****×3%=9,900.00(元)
②划入统筹账户共计:*****×17%=56,100.00(元)
2.个人账户清单
(1)月度缴费基数:1,100.00(元)
(2)月度应缴金额:1100×28%=308.00(元)
其中:单位缴费:1100×20%=220.00(元)
个人缴费:1100×8%=88.00(元)
由单位承担的月度缴费220.00元当中,
①划入个人账户:1100×3%=33.00(元)
②划入统筹账户:1100×17%=187.00(元)
3.账务处理
(1)按规定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社会保险费 4400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
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 6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
(2)代扣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
(3)按期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 *****
贷:银行存款 ***** 缴纳社会保险的会计分录
2007-08-17 09:38:52| 分类: 会计实务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目前国家向企业征收的社会保险统筹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企业对缴纳的社会保险统筹在会计核算处理方法上不尽一致,以及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统筹的税务处理,也仍然存在很多分歧。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维护企业所有者和职工的合法收益,财政部财企61号文《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统筹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通知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笔者认为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应统一计入“管理费用”中核算比较合理,而不应计入企业的产品成本。 「例1」某企业2006年12月份从所有职工
的工资中扣除应由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分别为3.2万元和0.4万元,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应付工资 3.6
贷: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费 3.2
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费 0.4
「例2」该企业在2007年1月份为所有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分别为11.6万元和1.2万元(其中含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3.2万元和失业保险0.4万元),则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管理费用 9.2(11.6+1.2-3.2-0.4)
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费 3.2
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费 0.4
贷:银行存款 12.8(11.6+1.2)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而不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
「例3」该企业2006年12月份从所有职工的工资中扣除应由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为0.8万元,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应付工资 0.8
贷:其他应付款――基本医疗保险费 0.8
「例4」该企业在2007年1月份为所有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为3.6万元(其中含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基本医疗保险0.8万元),则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应付福利费 2.8(3.6原0.8) 其他应付款――基本医疗保险费 0.8
贷:银行存款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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