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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2024-07-21 来源:华拓网
《消防平安常识》二十条

每个人都应该理解一些消防平安,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消防平安常识》二十条”,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平安,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 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平安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 ,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置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平安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平安。

七、家庭和单位装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平安方案,绘制逃陌生散道路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平安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阻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陌生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平安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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