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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可否单独提起行政诉讼

2023-09-20 来源:华拓网
履⾏职责可否单独提起⾏政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作⼈员有权依法执⾏职务活动,对违法⾏为进⾏处罚的,⽽在履⾏职权过程中,不得侵犯公民合法利益,那么履⾏职责可不可以单独提起⾏政诉讼?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履⾏职责可否单独起诉⾏政诉讼

⾏政机关⼯作⼈员在履⾏职责过程中,⾮法侵犯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受害⼈可以单独提起⾏政诉讼维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

第⼗⼆条 ⼈民法院受理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对⾏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罚款、警告等⾏政处罚不服的;

(⼆)对限制⼈⾝⾃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政强制措施和⾏政强制执⾏不服的;

(三)申请⾏政许可,⾏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政机关作出的有关⾏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地、矿藏、⽔流、森林、⼭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政机关履⾏保护⼈⾝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政机关拒绝履⾏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政机关侵犯其经营⾃主权或者农村⼟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地经营权的;(⼋)认为⾏政机关滥⽤⾏政权⼒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或者违法要求履⾏其他义务的;

(⼗)认为⾏政机关没有依法⽀付抚恤⾦、最低⽣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认为⾏政机关不依法履⾏、未按照约定履⾏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认为⾏政机关侵犯其他⼈⾝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政案件。

第四⼗四条 对属于⼈民法院受案范围的⾏政案件,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政机关⼯作⼈员在履⾏职责过程中,⾮法侵犯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受害⼈可以单独提起⾏政诉讼维权。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店铺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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