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堤坝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1、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测量执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 (1)《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8)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_GB50497-2009 2、测量施工方案
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施工测量的需要,在施工区域布设施工测量加密控制网。
加密网等级为四等,控制网点埋设钢筋混凝土标墩。外业测量和内业数据计算均应按相应水准等级的测量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3、测量施工方法 3.1施工区原始地形测绘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范围,在各项工程施工开工前,按规范要求实测施工现场原始地形图。
(1)测量前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安排人员旁站监督或采用其它检查方式。施工现场原始地形图测绘完毕后,应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字确认。
(2)测绘的施工现场原始地形图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及时绘制施工现场原始横断面图。横断面的布置应依照设计图的布设方式,在设计断面间再加密布置。断面中心桩间距按工程结构特征和地形变化情况在5m~20m之间选择。
(3)施工现场原始地形实测完成后,再依据业主提供的原始地形图绘出相应的勘测原始地形线,对两条地形线进行认真分析比对,并将比对计算的结果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
3.2施工测量放样
(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审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以监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
(2)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
4、测量人员及仪器配置
本工程项目部测量队:拟组建2个测量作业组,一个测量作业组3名测量人员,其中测量工程师1名,另5人为具有施工现场测量经验的测量人员。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全站仪2台套,水准仪2台套,50m钢尺4把,双面水准尺4根,5m塔尺4根,放样花杆20根,并根据需要可临时从公司调用。
5、工程竣工测量
5.1工程完工后,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5.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
5.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
5.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 6、质量保证措施
6.1组织精干的施工队伍,确保施工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争取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目的施工测量任务。严格遵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优化、改善测量人员的工作条件,充分调动并发挥测量人员的积极性。
6.2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施工测量控制程序》,使各项目的施工测量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6.3各施工工序在施工前精心准备,在实施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在实施后对施工质量执行互检、抽检制度。
6.4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听取、采纳监理工程师的合理指导意见,并及时取得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签字认可。
6.5测量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设置保护标志并复测。
6.6基准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或认证。
6.7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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