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由以下几个部份组成: 封面; 填表须知; 总说明;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零星工作项目表。如果有甲供材料,尚需提供甲供材料一览表及价格表。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表。 2.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前面的九位必需严格按清单计价规范选用,最后三位由清单编制者根据情况按顺序排列。 3.综合单价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计算综合单价的过程一般来说,是根据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依据投标人公司的企业定额(投标人公司无企业定额的,可依据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划分与每条清单项目相对应的计价子目(可能是一条,也可能是多条),并计算工程量,然后按企业定额计算出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含风险因素的报价,并推算出综合单价。 4.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此部份投标可根据自身企业的具体情况增加或删减条目,评标时不会因增加或删减了措施项目的项数而废标。 5.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此项费用应列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招标人费用中,投标人报价时不能改变此项费用的金额,否则将被视作废标。 6.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项不包含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分包的工作内容。如投标人中标后经中标人同意自行分包部份内容的,其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此部份费用一般放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人费用中。 8.消耗量定额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由于我国实施了多年的定额计价,定额由造价部份统一发布,故各地都有相对成熟的消耗量定额。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各地的消耗量定额的子目划分、内容可能差异很大,在选用时要认真分析。施工企业可依据当地的消耗量定额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 9.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目前,由于我国实施了多年的定额计价,定额由造价部份统一发布,因而大部份的企业无企业定额。如无企业定额,可可依据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修改或移植代替企业定额,并在清单招投标的实践过程中完善企业定额。
黑体字部份节选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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